人民保母成了血汗警消!?台灣員警目前工作時數確實偏高,每月執勤超時68至88小時。而消防員處境更慘,平均每月超時300到320小時,近日就有消防員發起「搶救心肝大遊行」,訴求補足人力,將每月超時降到200小時以下。
台灣員警缺額6322人,消防員缺額1126人,希望在2016年補足基層人力。根據媒體報導,員警每天執勤8到12小時,每月超時工作68到88小時,而多數消防員採取上兩整天班休一天假,每月超時工作高達300小時,難怪消防員要拿著豬心、豬肝上街頭遊行,訴求「長官有心,隊員才保肝」。
據該協會今年初對1,151名員警進行的調查,其中有六成以上員警表示經常感到工作壓力龐大,其主要的壓力來源包括:工時過長、班表混亂、業務繁雜、績效掛帥與民眾檢舉。根據調查結果,台灣員警每個月實際平均工時在260到340小時不等,幾乎是法定標準工時的兩倍,此外,「個人最高連續工作紀錄」的平均值高達27.73小時,刑警甚至高達36小時。
80%的員警排班都採用所謂的「大輪番」制度,每天執勤時間並不固定,又拆成長短不一的數段,除了較常見的「勤5日休2日」,還有「勤3日休1日」、「勤12日休4日」等不同變形。這樣的拆班造成班表紊亂,使大部分基層員警的休息時間不固定、睡眠無法正常,且多半有消化系統、呼吸系統、肥胖、心理健康、高血壓等大小病痛困擾。
追根究柢,除了基層警務單位的員額不足、業務繁雜而且又被各種不合理的績效考核與「專案」所綁架,更重要的是,原本應用來保障員警勞動條件的《員警勤務條例》雖然在第15、16條規范了員警工時,但實務上卻頻繁援用「有特殊任務,得變更之」的後門,使得法律保障毫無實際效果,「每日12小時」畸形地變成有如家常便飯的「正常」工時,再往上「加班」也不在話下。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警消人力吃緊,上萬人報考的員警特考卻已經連續兩年不足額錄取,歸咎原因是通過筆試者只佔錄取額130%,第二試刷下不合格者後,造成不足額錄取。對此,未來將考慮增加員警特考錄取名額,也會通盤考慮考選制度,有可能將第一試錄取名額調整為150%,以符合所需人數。
來源:www.1111.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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