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明昨是今非的功力,果然跟民進黨一拍即合,
通常心術不正的人,總會懷疑他人行為的正當性及合法性,因為他們自己就是常做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深怕別人發現,所以具有猜忌多疑的人格特質。
這個五姓家奴變色龍,自己心裡才有鬼,別忘了你自己曾經也是新黨的一份子,真是有夠無恥!
保護自己的人權,也有鬼?意思是不能吭一聲,讓民進黨警總強行帶走才合理?
王炳忠 直播是為了自保,新聞已看到所有真實畫面,還需解釋嗎?硬要再抹黑,更能說明其心可議。
當初大腸花違法闖立法院包圍行政院時,網路24小時直播,怎麼沒看到姚說違法,自己還跟著喊公民不服從?
偵查不公開是指在偵查庭內,私闖民宅還大言不慚,如果是證據不足,被害人甚至可以反告私闖民宅。
搜索票是要有實足的證據,得以承辦檢察官申請,這位承辦檢察官已經濫權擴充,依法可以彈劾。
(12/19)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因涉共諜案,被檢調依涉違反《國家安全法》遭搜索住處,還被帶回約談及調查,一開始王炳忠拒絕開門,與辦案人員僵持近40分鐘,並利用臉書直播公開搜索行動。對此,國會觀察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表示,王利用臉書開直播的舉動有「詭」!
姚立明昨在三立《新台灣加油》中表示,王炳忠遭搜索這件事明顯「事出有因」,跟新黨所質疑的「白色恐怖」並無關連,且新黨有很多警總退休的黨員。姚立明指出,檢調搜索新黨等人全依《刑事訴訟法》,都是遵照法律來去進行, 因為《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搜索只需當事人在場就可以,而當時王炳忠律師是說要執行正當權利。
針對王炳忠在搜索時開直播一事,姚立明則直言此舉已經違法,更質疑王透過直播方式「第一時間來串供」,告訴其他同夥自己被搜索,要其他人趕快逃亡,因此王炳忠不僅涉犯妨害公務外,也可能涉及洩密、串供等罪。
台灣人常說凸眼仔無情,這個爛人不止無情還有無恥。捧柯文哲也是你,抨擊柯文哲也是你,曹操劉備全給你演了!
政壇變色龍真不是浪得虛名,當初柯文哲這個小丑還不是你扛轎子扛出來的?然後讓你老婆進去做官?
現在要抨擊柯的時候,完全不會臉紅?什麼事都能說三道四?
有詭?我才覺得你像個鬼!王炳忠你再怎麼不喜歡他,也應維護他的基本人權,檢方可以拿拘票,請"證人"過去喝咖啡嗎?綠營綠媒的這票爛嘴,滿口仁義道德,盡吐些歪曲事實的言論,說到底還不是為了錢?
看看這傢夥過去的風光經歷,就可以瞭解為何他今天會有這樣令人瞠目結舌的言論了。
姚立明 (1952年1月15日 - ),臺灣臺北市 人,原籍湖南長沙,現任國會觀察基金會董事長 。
1995年在高雄縣代表新黨當選第3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1997年間因與朱高正、黃國鐘等人不和,又被前兩者指控詐財而退出新黨。
2006年加入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總部。
2008年於關鍵時刻上指稱陳水扁在日本有3百億資產被控告誹謗,後獲不起訴處分。
2012年大選支持蔡英文,7月24日出任「小英教育基金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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