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一口氣!士官長花9年打官司 贏了陸軍司令部

ケビン| 2017-12-06| 檢舉

2017-12-06 08:07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圖擷自中華民國陸軍司令部臉書

桃園陳姓男子92年時晉升 陸軍 士官長 後,因承辦員換敘錯誤,造成他薪俸、考績及年終獎金都少領,陸軍司令部置之不理,他從102年起打官司討公道,最近勝訴。陸軍司令部獲悉敗訴後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桃園地院調查,陳姓男子原在陸軍部隊任士官長,92年間升任一等四級士官長時,因承辦人員作業失,換敘為三級士官長,造成他薪俸短少,97年他發現後,陸軍只補發當年1到8月薪俸,92年到97年薪俸差額拒絕補發。

陳姓士官長多次申請追補 薪資差額都被打回票,他向國防部訴願,被依超過5年時效、決定不受理。

他以5年的薪資、獎金差額才4萬元,國軍卻「坑」他,認為任官條例「晉任之日起」的5年時效,違反法律授權規定,改打行政訴訟,請求法院還公道。

法院審理時,陸軍司令部表示,士官俸級晉支規定是從晉任生效日起算,薪俸如有短差,必須在5年內向各軍種帶請補辦,逾期不再受理,陳姓士官長晉任是在92年1月1日,到97年8月才發現,已超過請求權時效,主張不用補發。

法官以陳姓士官長並不清楚法令規定,但他第一次訴願是98年,時效應重新起算5年,以時效並未消滅,是軍方認事用法違誤,判士官長勝訴、軍方應給付4萬餘元的薪俸差額。

來源: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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