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勞基法不斷電到深夜12點 在野黨立委被架離5次

ケビン| 2017-12-04| 檢舉

立法院4日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人提案延長會議時間到午夜12點,經記名表決後,17人贊成、8人反對定案。圖左為民進黨立委何欣純,圖右為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攝影:曾原信)

立法院今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稍早民進黨立委在人數優勢下,表決定案今日開會時間將延長到晚上12點。國民黨立委李彥秀「站」領發言台超過30分鐘,並主張她拒絕為修法開放「工時帳戶」背書,因此提出權宜問題,希望開放第2輪發言,不過民進黨立委一樣以人數優勢否決這項提案。

「勞工上班是為了謀生,不是找死!」李彥秀質詢勞動部長林美珠時說,如果修法過後,在林美珠任內又發生勞工在職務上過勞死的狀況,「我們都有責任」。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拿出自備麥克風說,民進黨立委在2014年立法院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時,主張辯論政策法條,「可以發言10次、100次」,如今變成執政黨就不認帳。他主張立委發言應該可以「講到好、講到滿」,開放第二輪發言、第三輪發言、第四輪發言。

不過國民黨立委不敵民進黨立委居多數的「表決戰」,相關提案連續遭否決。

國民黨立委張麗善細數,今天從早上到下午,民進黨以人數優勢,連續把在野黨立委架離發言台5次,這樣合理嗎?

民進黨以人數優勢,連續把在野黨立委架離發言台5次。圖為徐永明遭民進黨立委架離現場。(攝影:曾原信)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發言時指出,勞動部雖在11月30日公布成立勞資會議的過程及開會流程,但現行對違反勞資會議沒有罰則,將不會被當一回事。

陳宜民並詢問林美珠,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案,把政院版加班工時修法「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的條文,修正為「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請問林美珠支持嗎?

林美珠回應,行政院的版本總工時沒有增加,只是採取總量管制,她並坦言「我們當時有想到,可能會有連續4個月加班工時較高的狀況」,但考量到例如澎湖、花東觀光等產業需要,可能會有4個月旺季的需要,因此保留原本的想法。

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質詢時則說,面對外界對修法的反對,如果行政部門不重視,「太陽花2.0」很快就會遍地開花。她並主張勞動部應提供修法風險評估報告後,立法院再聯席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 。不過民進黨籍召委林靜儀說,這不屬於權宜問題,因此不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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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74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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