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接受媒體專訪,說明《勞基法》修法問題。圖為賴清德日前出席解決五缺記者會。(攝影:曾原信)
行政院長賴清德27日接受中央社專訪,是他上任後首度媒體專訪,談及《勞基法》修法問題,賴清德強調,一例一休失去彈性是事實,有66%的人認為該調整,修法是在保障勞工的權益不變的前提下,給勞資雙方彈性。
賴清德認為,去年《勞基法》修法後,造成「綁手綁腳、失去自由」,也指出民意調查有66%的人認為一例一休有問題,行政院長不能視而不見。
想加班不分老少
賴清德解釋,每天工時8小時、每週40小時、加班費計算費率跟週休二日原則都沒變,只是在原有對勞工的保障之下,嘗試給資方和勞工彈性。他也提到,在台南市長任內,他曾親自聽到有人說一例一休讓兒子收入銳減2萬元,也有基層民眾不斷當面反映,一例一休使得老闆不讓他們加班,「很慘」。
賴清德也舉出研究理論,當勞工在某個薪資臨界點之前,願意多加班讓收入變多,在收入達到臨界點後,就較不願意加班。台灣環境還沒有到達臨界點,修法後的彈性不只是給予資方好處,「我也是在幫助勞工」。
賴清德也說,資方因應一例一休的方式就是請臨時工、派遣工或是縮減營業規模少接訂單,根據勞動部調查,有19%的勞工因為正常工時或加班工時減少而收入受到影響,其中有6成想兼差,可見一例一休讓企業面臨經營困難、勞工收入減少是全面性的。
賴清德強調,並非只有南部的勞工想加班,有些年輕人可能因為初入職場而薪水不高,年紀大的勞工因為有養家壓力,也都會想加班,這是沒有世代或地區差異的。
有勞團認為,勞工需要的並非加班,而是加薪。對此賴清德回應,這必須視各別公司狀況而定,且各別勞工的工作也不同,因此日前才呼籲上市櫃國際級公司的起薪應該高一點,否則即便解決「五缺」問題,企業也會招不到所需的勞工。
再度強調「4個不變」
對於此次《勞基法》修法方向,賴清德解釋,修法聚焦在「週休二日」跟「勞資協議」兩個原則。首先是藉由「每天工時8小時不變、每週工時40小時不變、週休二日精神不變、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這4個不變用於確保勞工受到保障。讓資方及勞方各自在經營與安排工作上更有彈性,也就是排班、加班、輪班間隔跟特休休假都更有彈性。
在薪資是否調高問題上,賴清德認為必須回歸市場機制,勞動力本身就是商品,政府帶動投資、推動好的經濟政策,使得經濟成長提高、失業下降,勞動力的需求大於供給,薪資就會隨之提高。他也說明,國內平均起薪從22k提升到28k就是例證。
整人班表不會是常態
對於勞團質疑,勞資協商中勞工多處弱勢,賴清德強調,他已特別要求勞動部需提出配套,扶持每一個公司或產業的勞工團體。賴清德更表示,目前有1955勞工權益專線,可以供勞工使用,若勞工權益遭受影響,也會有勞動檢查的措施。
針對輪班間隔議題,賴清德指出,上次修法時在法條中留下了「施行時間另定」的規定,導致輪班間隔休息時間11小時的規範一直沒有實施,藉由這次修法,原則上間隔11小時的規範才會上路,只有勞資協商同意後才會出現例外的8小時輪班間隔。
賴清德也說,3班制的工作模式,目前是規定一天上班8小時、休息16小時,因此一天24小時內不會同時有早班跟晚班,否則不合法。賴清德強調,修法後輪班間隔至少都還有8小時,公司也不會刻意排整人的班表,要求勞工「今天上晚班、明天午班、後天早班」,要是有這種情形,一定會被爆出來。
賴清德也澄清,3班制的人員通常是一段時間內會有固定的班別,在特殊情況下才會彈性調班,但不會是常態,若變成是常態性班表就屬違法。
被問及是否考慮與勞團當面溝通、交換意見,賴清德認為,立法院已針對修法召開公聽會,行政院亦有蒐集勞工意見,既然修正草案都已送進立院,就由立法院持續推動。賴清德也認為,目前修法進度算是順利,他也尊重立法院的時程,不會去跟立法院說要何時通過,也沒有時間表,持續溝通應該有機會讓修法完成。(王良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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