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本週末來到貢寮宣傳,儘管外頭下著大雨,依舊不減民眾的熱情,安定力量志工手持標語上街發放宣傳品。而在本月17日投開票所已確定,總共會有244個,但現在外傳有人阻擋施壓,要求不能出借場地供投開票所使用。
罷昌進入倒數,志工冒雨上街。圖/中天
罷免黃國昌投票進入倒數,安定力量準備了海報文宣要上街催票,而現在傳出投開票所的設置遭到失壓。根據瞭解,總共會設置244個投開票所,但就有裡長出面表示,有接到電話要求不能出借場地,但不知道對方的身分。
提出罷免新北市第12選區立法委員黃國昌一案,茲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之規定,列舉罷免理由如下:
一、公開主張還權於民,私底下卻踐踏民意、羞辱選民
去年11月30日,一群汐止的市井小民只是為了同婚修法的爭議及關心下一代的教育,前往黃國昌立委汐止服務處陳情,沒想到其中一名陳情者的全名被黃國昌公開在個人臉書上,任由他的粉絲肉搜霸淩。本應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不單沒有傾聽、尊重民意,僅是因為立場與他不同,就被如仇人般的對待。
諷刺的是,就在陳情的前一日,媒體報導立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黃國昌把寫有「還權於民第一步」的手舉牌,交給立法院長。在媒體前公開主張還權於民,私底下卻踐踏民意、羞辱選民。如此前後不一、自相矛盾的反差行為,要如何代表民意?
二、選前隱瞞同婚修法,選後力推未向鄉親說明,不適格成為本區民意代表
黃國昌在選前針對選區民眾提出的7大政見訴求、12項幸福宣言中,並沒有包括推動同性婚姻修法暨子女收養。選後,黃國昌還有許多政見尚未付諸實踐,卻力推同婚修法,甚至送出草案,如此攸關國家社會未來國力消長,傳統家庭文化習俗的顛覆,瓦解當今大多數穩定的家庭結構,如此有重大爭議尚無社會共識的重大法案,事先並未向選區內的選民說明,選區民眾反對的聲音不僅漠視,更於媒體多次強硬表態嗆聲:「他個人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場態度決不動搖…」如此傲慢強硬的態度,因一己之私念造成國家社會的對立分裂,以身為ㄧ位民意代表的如此言行,實為不當。可見,黃國昌在此議題上只想貫徹自我的主張,無視選區內的民意反應,不適格成為本區民意代表。
三、攸關民眾權益,為何要迴避?為何棄權?
當年所謂太陽花行動,以公民不服從為訴求煽惑年輕人佔據立法院,以暴力破壞攻佔行政院,當時站在街頭上義正嚴詞抨擊政府不聽民意背離人民,認為政府賣台,行政黑箱,兩岸關係讓台灣喪權辱國…等等。
而今,時代力量的主席團大老馮光遠退黨,他公開說:時代力量已是國運昌隆黨,意思是該黨已背離當初的精神,背離民眾的聲音。再者,日本多次在島礁的漁權爭議上侵害台灣漁民權益,卻不見黃國昌為金山萬裡選區的漁民岀個聲說句話,不僅國土主權淪喪,漁民權益更是蕩然無存。該黨其他委員甚至多次親日媚日的發言,日本核災食品進口表決,這攸關全民健康的議題,竟然在贊成或反對進口的表決中,以棄權方式來表態,完全附和日本強力要求進口的態度。重己利益、輕乎民意,不適任民意代表。試問,為何要棄權?
四、說一套做一套,表裡不一致
黃國昌昔日曾痛批黑箱作業,要終結密室協商,但自己卻在一例一休法案中,私下密會蔡英文總統,被揭發後又痛罵民進黨「無恥」,並上演假哭戲碼。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曾於2016年12月19日在臉書PO文:「…318太陽花運動時,密會馬政府總統府副秘書長蕭旭岑被曝光,又私下求見王前院長被拒。….」檯面上說一套,私底下又是另一套,典型的表裡不一致,如此政客無法被人民所信任,更遑論代表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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