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22日下午公布獵雷艦案的懲處人員名單,包含參謀總長李喜明(如圖)等18人,分別申誡2支、小過。(攝影:陳品佑)
針對獵雷艦案,國防部22日下午3點舉行記者會,公布懲處人員名單。名單包括,海軍前司令陳永康上將、現任參謀總長李喜明等18人,分別申誡2支、小過不等處分。另外,「海軍獵雷艦」案預算報告產製有10人次遭懲處。合計共28人次遭懲處,扣除重複名單23人被懲處,現任軍備局長梅家樹,還被懲處3次。
據指出,行政院專案小組完成調查報告後,國防部已於17日完成「海軍獵雷艦」案的懲處名單,但發生了立法委員質疑欺騙國會的「解凍獵雷艦預算」,因此國防部針對此部分再進行調查並完成「海軍獵雷艦」案預算報告產製違失人員懲處名單,於22日下午一併對外公布。
國防部表示,專案小組自2日起,即針對「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所列5大缺失,區分「招標前階段」、「招標文件規範」、「評選作業」及「履約管理」等4階段14項採購過程執行不當之處,逐項查證、檢視。
並進行全案檢討國防部、軍備局、國防採購室及海軍司令部人員違失責任,計對現任參謀總長、海軍前司令陳永康司令等18人,分別核予「申誡乙次」至「記過兩次」不等處分。
國防部強調,本案亦移請檢調偵辦中,後續如果還有明確的疏失事證,不排除續行究責懲處,以正軍譽。
在這次的懲處名單中,軍備局長梅家樹在「海軍獵雷艦」違失申誡兩次;在 「海軍獵雷艦」案預算報告產製違失中,梅家樹先依海軍參謀長任內記過乙次,再以軍備局長任內申誡乙次,梅家樹被記過兩次為此次懲處最重。
另外,海軍獵雷艦的主要負責人海軍計畫處副處長在計管組長胡嘉聖上校,因全程參與「獵雷艦」規畫執行,負審查之責,記過兩次;再加上解凍獵雷艦預算書面報告」審查未更新,審查不周被記申誡兩次,總結記過兩次、申誡兩次為校級軍官懲處最重。
海軍司令部前上將司令陳永康申誡兩次。(攝影:陳品佑)
海軍司令部上將司令黃曙光申誡兩次。(攝影:陳育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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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www.upmedia.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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