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退伍軍人的心聲:

風暴| 2017-11-19| 檢舉

一個革命軍人的心聲:

寫完退伍宣告後,腦子中有著另一件事揮之不去 ... !

有個議員在我腦子中嗆著我(大概我瘋了)

議員 A :你們軍人就是薪水領太多、退休俸領太多,浪費納稅者的血汗,這實在是不公平,就是應該改革!!

我:您說的是,我也覺得我們薪水太多了,退休俸也領太多,不然這樣,我有些建議讓國軍改革一下,這樣不僅可以消除年金問題,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心服口服。

議員 A :來、來、你說!

我:(以下很長,請耐心看完)

1. 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立雇傭契約, 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 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我們不會報警、不會落跑,但請支付我們雙倍時薪。還有,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沒有留宿營區,如果要我們留宿,等同於加班。

3. 改成一例一休,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 7 日,超過我們也不會報警,但也請支付雙倍日薪。所以我們也要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是在營區留守,等同於加班。

4. 颱風過後的清潔工作,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不足的話,我們也同意召回,也請比照加班給付薪資。

5. 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因為只是雇傭關係,我們不想做可以辭職,所以長官的話不執行,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不能被法辦,戰時也一樣。順帶一提,打戰時,我第一個辭職!

6. 我們調職也是要依照勞動基準法第 10 條之 1 的規定,要考量我們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而且要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我家 10 公里就別想我同意調職!

7. 退休也比照勞動基準法,起碼要 65 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 軍人要組成工會,如果權益受損,我們就要罷工,就向華航一樣。員警大大門也可以一起來組工會。

9...... 沒想到,就先上面這樣吧。

議員 A : ..... 不行啦,軍人是特殊職業,不能比照勞工。

我:既然不能比照,你他 X 的跟我談個屁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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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m.xui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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