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出招? 指示里長在16日投票當天安排出遊? 里長這樣回應..

風暴| 2017-11-15| 檢舉

黃國昌面對媒體爆料僅說,這根本是製造假新聞,旺中惡意抹黑的手法,令人不齒。圖/鍾孟軒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纏身,今(12)日有報導指出,近來黃國昌反罷免動作頻頻,與先前不理會罷免案態度完全不一樣,今天更現身反罷免活動會場進行短講,甚至還有選民爆料,黃國昌指示瑞芳區吉安裡裡長謝永昌在罷免投票日當天安排出遊,讓選民無法投票。對此,謝永昌反駁,稱電視台「他亂報啊!」

根據中天新聞報導,有爆料者指出新北市瑞芳區吉安裡裡長謝永昌將在12月15、16日舉辦宜蘭兩日遊,是為了要讓選民無法投下同意罷免票,還直接截取謝永昌的Facebook大做文章,謝永昌接受《民報》訪問時,得知此事大罵「他們亂報啊!」

黃國昌面對媒體爆料僅說,這根本是製造假新聞,旺中惡意抹黑的手法,令人不齒。謝永昌透露,原本志工出遊活動是要舉辦在16、17日兩天,只是因為訂不到房間,所以改成15、16日。謝永昌說,爆料者非常無聊,要不要罷免黃國昌是你家的事情,全民沒有義務要和罷免的人隨之起舞,大家都有自己生活要過。

吉安裡裡長謝永昌Facebook被爆料者截圖,指控黃國昌指示裡長安排投票日出由。圖/截取自新北瑞芳區吉安裡裡長謝永昌Facebook

黃國昌罷免案將於12月16日進行投票,新北市第12選舉區的黃國昌罷免案提議人送交的有效連署書共2萬6745份,跨越2萬5120份連署門檻,通過罷免門檻「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須達到6萬2798票」。罷免案成案之後,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10天內會給予黃國昌答辯的機會,提出答辯書的期限屆滿後,會在5天之內發布公告,成案後60天內將會舉行罷免投票。

新北市第12選區包括金山、萬裡、汐止、平溪、瑞芳、雙溪、貢寮。去年年底選罷法三讀通過,罷免提出門檻由總選舉人總數2%降至1%,連署門檻由總投票人數13%,下修至10%,罷免通過門檻由投票率二分之一、同意票過半,改為同意票大於總選舉人的四分之一之後,首次有立委遭到提案罷免,當時時代力量黨團的提案,還主張取消同意門檻、採「簡單多數決」,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即通過,但後來遭到民進黨和親民黨反對。

文章部分內容來源於網絡,如果侵犯到您的隱私、權益、請點擊檢舉按鈕舉報,網站將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謝謝合作! 檢舉

加入好友,分享好文給親朋好友!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715376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