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到這縣市觀光,送消費券每人最高1100元!
聽海濤、品嘗鮮甜味美的海鮮,澎湖縣政府邀請大家冬季至澎湖深度慢遊,特別推出「2017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活動,預算共有1640萬!住宿1夜送消費券每人500元,住宿2夜1100元。
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 怎麼申請? 活動期間
106年11月21日(以入境日期為準)起至107年2月10日止(消費券可使用至107年2月12日止),兌換完即止。
申請資格
凡於活動期間抵澎旅遊之遊客(限非澎湖籍)憑「機票、船票擇一或出示其他運輸工具入境證明」+「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本國籍)、護照正本(非本國籍)」+住宿證明(本縣合法飯店、合法民宿之發票、收據或其他相關入住證明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至指定兌換地點兌換觀光遊客消費券。
消費券金額
住宿1夜送消費券每人500元,住宿2夜1100元(每張面額100元)。
消費券兌換地點
活動期間內每日8時至18時,至馬公機場或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兌換。限離境前領取,未領取者亦視同放棄。
哪裡可用消費券
消費劵可於本縣合法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店家自由消費抵用,並享各店家推出之折扣優惠,惟不得找零或兌換現金。
以上資訊提供參考,詳細內容以澎湖縣政府公告為主,更多詳情可至澎湖縣政府旅遊處網站,或澎湖逍遙遊網站最新消息查詢,或撥打洽詢專線06-926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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