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內湖「小燈泡」劉小妹妹命案,民眾哀悼遇害。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林俊良攝影
日前立院有立委提案修法,明定故意殺害12歲以下兒童者,處 死刑 或無期徒刑,並要求不得 假釋 ,還有立委提案修法處唯一死刑。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在臉書貼文表示,她支持死刑,但不認同唯一死刑,她說,虐童致死多屬遞加式淩虐,兒童被虐死亡多數是這種,司法如何認定為虐殺,而非傷害致死?
王薇君說,這些搞不清楚狀況,大推唯一死刑的大立委們,你們就算推過這個莫名其妙的唯一死刑法案,對於目前虐殺兒童的司法成罪幾乎是以「傷害致死」論處的處境,根本不會有任何幫助的……
貼文全文如下:
我支持死刑,可是「#不認同唯一死刑」。
修法的立委們,就是不懂得目前淩虐兒童致死,刑度輕的問題關鍵點在哪?
司法相關的官員也是……(嘆氣)
遞加式淩虐兒童致死(兒童被虐死亡多數是這種)
而量刑過輕的關鍵點在於
如何在司法認定上理解這種手段是「虐殺」
而非「傷害致死」
如果司法在加害兒童的手段認定上,思考無法改變
呼叫!呼叫!呼叫!
這些搞不清楚狀況,大推唯一死刑的大立委們
你們就算推過這個莫名其妙的唯一死刑法案,對於目前虐殺兒童的司法成罪幾乎是以「傷害致死」論處的處境,根本不會有任何幫助的……
#這個國家握有權柄的人
#看見問題和論述的邏輯能力超弱……
來源: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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