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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老闆我該繼續待下去嗎?
只請我一個正職員工,然後【每個月正常上班含加班時數都破245小時】!
這個月開始 老闆竟然把每個月應上班時數多加一個小時為【中午吃飯時間】。
這樣一個月下來被他凹了將近24個小時加班費也瞬間少了6千多塊錢!
重點因為我是公司唯一一位正職員工,所以常常忙到【連吃飯都要自己找空檔吃】!我吃飯速度又很快,一餐頂多十五分鐘,被老闆這樣凹真的有夠悶....
另外原po還有補充:
『慣老闆、奴員工』的話題一直存在著,底下留言踴躍:
『YosiHumi Lee:把薪資條,存摺影印備份,打卡卡片拍下來,拿去勞動局申訴。』『蔡茹茹:老闆的心裏是想:你犧牲吃飯時間忙是你的事,總之我有有照理給你時間吃飯⋯』『郭琬欣:我就是那種時間到準時收一收走的人,刻不容緩,多待又沒錢 從小老師都說要守時守秩序!#祝慣老闆們公司倒光光賠錢賠光光』『許睿淵:其實X貓也是一樣喔!早上八點上班晚上八點下班,上班時數是10小時,能不能休息到兩個小時,就看個人本事!』『金基拐:的確很多都有給你休息時間,但真的是要看本事,沒辦法休息吃飯只能吃啞巴虧了!』『Yo Yo Chen:這上勞工局,你可以領很多加班費!』『Kun-Wri Ho:你拿這張薪資計算方式去勞工局,他們看完會幫你把你老闆的臉打到非常腫……選我正解!』
【紅色框框為原PO回應】
社員還貼心提供一個快速計算網頁,是一周一周算的
加班費試算系統 連結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55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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