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0 日下午,針對上月賞櫻團遊覽車 33 死事故,台灣士林地檢署召開記者會。調查結果顯示,超速駕駛是事故主因,康姓遊覽車司機分別在 2016 年 8 月、 12 月每月出車 28 天,最高連續出勤天數有 24 天。
據遊覽車軌跡圖等資料分析比對後,顯示遊覽車接近國道五號北上接國道三號南向匝道 0 公里處時,時速為 98 公里,撞擊時時速為 79 公里,但該路段限速 40 公里,確認遊覽車當時過彎超速導致翻覆。

台灣遊覽車事故現場。
根據台灣媒體報道,士林地檢署指出,遊覽車輪胎均尚未磨損至胎面磨耗指示點,剎車系統正常,最近三次的驗車紀錄均合格。
康姓司機出勤狀況,其中 2 月 10 日依同行司機證述及監視器畫面顯示,康姓司機當日休假,並未至車廠修車。
康姓司機在意外中身亡,其女兒曾指控,父親從除夕一直工作到 13 日,整整 18 天沒有休假。
另一方面,死傷者家屬案發後聲請涉事蝶戀花旅行社的存款等項目假扣押。士林地方法院表示,相關聲請已獲裁准,並於本月 2 日對蝶戀花公司及名義負責人周繼弘發出扣押命令。
(文章來源:聯合早報)
事件回顧:
2 月 13 日 21 時 12 分,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承租一輛牌號為 ZZ - 780 的旅遊大客車(台灣友力通運有限公司所有, 1998 年 4 月生產),搭載 44 人赴台中縣武陵農場旅遊,返回途中行經台北市南港區高速公路轉彎路段(國道 5 號接國道 3 號南下車道)時,車輛失控擦撞護欄後向右側翻至路邊坡下,造成 33 人死亡、 11 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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