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少爺酒駕賓士車撞死婦人竟「30萬交保」?沒想到只因為「這個理由」…
近日,一名高雄男大生凌晨喝了酒後,開著媽媽買給他的賓士車,一路狂飆,結果撞死了無辜婦人,釀成1死2傷。事發後,他遲遲未到死者靈堂前上香,一直到36小時過去了,他才終於現身。而在這過程中,媽媽第一時間出面怒嗆「我會負責!」,結果不久後竟態度大變為兒子出面鞠躬哭泣道歉,一連串「輕率態度」引發外界痛譙,狂酸「吳少爺」 。
據蘋果日報報導,當時吳男和朋友喝酒聚會完後,他駕駛價值200萬元的賓士車回家,行經國道10號下方的澄觀路一段,不知哪來的靈感竟迴轉逆向駛入同向的左轉專用車道,然後先擦撞到車道側邊,再衝撞3部機車。
無辜死者64歲的黃姓婦人遭撞後,當場彈飛3公尺倒地,最後因重傷送醫後不治。而一旁遭受波及的傷者李姓男子、蘇姓男子也被撞到骨折開刀、手指挫傷。
原本橋頭地檢署認為,吳少爺事後懊悔,還頻向死者老公道歉,所以依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但就在昨晚近10時,案情突然大翻轉,橋頭地院因為吳少爺坦承酒駕肇事致死罪嫌,並認為雖有逃亡之虞,但以具保替代羈押,已足以讓被告日後到庭接受偵查,因此認為無羈押必要,最後以30萬元交保。
難道一條人命只值30萬?人家還有大好人生要過,結果因為你一時的開心、方便,就酒駕硬生生奪走別人的性命,這樣合理嗎?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338855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