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編的印象中,警察都是不敢亂開槍的,但如果遇到自己要求的,不知會怎麼做XD
剛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看到這段影片,認真想跟大家討論一下,這位警察的作法是對的還錯的。
台南市北區大道新城巷弄內郭嫌12日深夜獨自騎車經過北區北門路大道新城,巡邏警員發現他頭戴工安帽,未開大燈,決定上前攔查,接著又發現他的車牌是死亡註銷車牌,要求他配合檢查。
郭男認為警方找碴,不願配合,在巷子內與警員高聲口角、拉扯,從機車置物箱拿出一把尖銳長釘作勢要攻擊實踐所長李旼敦。
郭男屢屢挑釁「開啊!開啊」
只見員警拿出槍,並對空鳴槍
郭男見狀仍不為所動,繼續挑釁
結果下一秒...
員警真的開搶了!!!
被子彈集中右小腿的郭男頓時血流滿地,不過他還繼續嗆,嗆員警:「我會告你啦」
45歲的郭嫌綽號「醉泉」,身形魁武,有傷害、竊盜、毒品與3次妨礙公務前科,在北區警方眼中是個有暴力傾向的頭疼人物。
後來,郭男倒坐在地上被送醫治療,幸好沒有大礙。
據了解,這名綽號「醉泉」的45歲郭姓男子,有傷害、竊盜、毒品與3次妨礙公務前科。
槍擊發生地點正在住宅區巷道內,熟睡的住戶先被警方與郭男大聲口角吵醒,紛紛從門縫或高樓陽台探頭出來查看,沒想到事件越演越烈,最後警方開槍,傻眼以為臨場看了一齣警匪動作片。
網友看完後影片後也紛紛留言「這種要求我一輩子也沒見過」、「打我啊笨蛋,我又跳進來了,又跳出去了,打我啊笨蛋」 、「警察就是要強勢」、「無限期支持警察維護治安!」、「要回去寫報告啦」、「到底這樣開槍 是對的了嗎==」
警方表示,待男子傷勢穩定後將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他們也強調,用槍時機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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