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男子王景玉今年3月28日在內湖鬧區,殘忍將3歲女童「小燈泡」斷頸殺害,遭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
士林地院今再開庭,王景玉當庭向法官強調「我是有教化能力的」,希望獲得輕判。
王景玉今開庭稱自己有教化可能,求法官輕判。資料照片
由於王景玉羈押期將在8月24日屆滿,士林地院今針對是否續押開庭,
王景玉向法官表示:「我不想被羈押,因為我都承認,而且我會改,我是有教化能力的,希望法官判輕一點,我還想跟家屬道歉」。
王景玉的辯護律師則在庭上表示,此案人證、物證都已蒐證完成,且王景玉家中經濟狀況應無資力及能力供他逃亡,建議法院可以考慮裁定王景玉住院治療。
法官最後諭知將擇日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另外,法官也當庭諭知,合議庭認為有傳喚鑑定人出庭作證的必要,將在9月9日傳喚台北榮總醫院精神科醫師出庭作證。
(顏凡裴/台北報導)
2016年臺北市內湖隨機殺人事件為2016年3月28日上午11時許發生於臺灣臺北市內湖區的一宗隨機殺人事件,造成一名4歲女童死亡 。
媒體對此事件的稱呼有「王景玉隨機殺人事件」]、「內湖殺童案」]、「內湖女童命案」]、「內湖隨機殺童案」]、「內湖隨機尾隨殺人案」],另外也有「小燈泡事件」稱呼。
兇嫌王景玉(33歲)住家於案發地點附近的治磐社區。[8]高中畢業後入伍,以坦克駕駛兵退伍,一度在量販店工作,隨即離職,失業十多年,倚賴父親的軍人退休金,與母親擔任清潔工的薪水度日,並曾在專門收容精神病患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就診,有毒品安非他命前科[9][10]。
2016年3月28日上午,王景玉騎乘機車,至大賣場以219元購買作案兇刀,購買之後回到內湖住處,隨後又騎乘機車至環山路一段附近徘徊[11]。
案發
2016年3月28日上午11時05分,女童劉依潔(小名「小燈泡」,2012年4月23日-2016年3月28日)與其母親正前往西湖捷運站準備迎接祖父,在騎腳踏車經過內湖區環山路一段9巷附近,正要從人行道上坡進騎樓,王景玉尾隨在後[ ,「小燈泡」的母親以為王景玉好心要幫忙女童牽車而靠近,王景玉突然當著她的面,自後方持菜刀對女童頸部猛砍,導致其當場頭身分離倒地死亡,女童母親救援不及,與兇嫌拉扯,
但因力量單薄無法將兇嫌拉離女童,當場附近有七名見義勇為的市民將王景玉合力制伏,警方隨即將王景玉以現行犯逮捕,帶至西湖派出所偵訊,引發憤怒的群眾圍觀,推打,對兇手王景玉殘忍殺害女童的行為表達最嚴厲的譴責 ]。
2016年3月28日晚間,警方在訊問中,王景玉一度行使緘默權,後又聲稱自己為三皇五帝中的「堯帝」及「四川皇帝」,要求警方跪下。
王景玉指出被害人長得像四川人,而自己是四川皇帝,故殺之[8],又揚言自己要跟四川少女傳宗接代,言行舉止詭異。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以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聲押王景玉。士林地方法院深夜開庭,訊後於晚間23時50分裁定收押禁見。3月29日凌晨1點左右,王被收押於新北市土城看守所。
警方也公布了到王景玉家搜索的情況,找出了他手寫的29本筆記本,內中寫滿了反共抗俄、擁護國家抗日戰爭等字句,也抄錄了秦始皇、忽必烈等皇帝的事蹟,又把自己的名字與方士徐福並列,語焉不詳,據此懷疑王景玉有嚴重的精神病,幻想自己是帝王、偉人,而之所以言必稱「四川」,是因為王景玉籍貫四川。「反共抗俄」等字句可能是因為其出身眷村。台北市刑警大隊也發布新聞稿,指王景玉並非毒品調驗及治安顧慮人口,定調此案是精神病患殺人事件。但並無對王嫌進行精神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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