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害警截肢、開單不爽砍警兇嫌 輕易交保,都是「這位法官」判的!員警嘆:比綠蠵龜還不如......

LION| 2016-08-04| 檢舉

前保齡球國手吳志展持菜刀砍殺警員張家逢多刀遭聲押,今晨卻獲新北地院裁准30萬元交保,引發議論,

無獨有偶,一名因酒駕被吊照的女子,上月16日再度酒後開車追撞新北市警員陳昭宏,

造成陳員雙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截肢,當時檢方也聲押不准,新北地院僅裁定10萬元交保,

巧的是,這2案的法官都是王綽光。對於外界批評,王綽光不願受訪,

僅透過行政庭長王屏夏表示:「交保理由都已寫在裁定書裡,其餘不便回應。」

桃園女子陳以恩,7月16日因酒駕撞警,導致員警右小腿截肢,裁定以10萬元交保

因酒駕被吊銷汽車駕照的桃園女子陳以恩,7月16日上午再度酒後開車,

行經台65線快速道路五股路段時,高速追撞執行交管勤務的新北市警員陳昭宏,

造成陳員雙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截肢。新北地檢署複訊陳女後,認為她多次酒駕卻罰不怕,

依重傷害、酒駕肇事等罪嫌聲押,

但新北地院法官王綽光認為無法證明陳女故意撞人,且無逃逸、勾串滅證之虞,

裁定陳女10萬元交保,事後檢方並未提起抗告。

不過新北市警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昨天下午在板橋區長江路、溪頭街口取締違停車輛時,

遭吳志展持菜刀砍殺,顯然是故意襲警,法官仍不准收押,實在令檢警難以信服。

新北地檢署複訊吳志展後,認為他涉犯殺人未遂重罪,且有逃亡之虞,

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兇嫌,不料法官王綽光雖認定吳志展涉殺人未遂犯嫌重大,

但檢察官無法舉證被告有逃亡之虞,今晨裁准30萬元交保候傳。

日前有人因為吃綠蠵龜被裁准羈押,沒想到拿刀襲警卻可以交保,他們感嘆警察的尊嚴「比不上綠蠵龜」。

知名警察臉書社團「靠北警察」也有許多人留言批評

「撞斷警察腿10萬、砍警察30萬、吃保育類海龜收押...」、

「吃海龜收押,砍警察交保…………鬼島無誤!」、「以後可以把法官推到第一線去嗎」、

「這次裁定交保的法官,和上次酒駕女撞斷警察腳,駁回聲押裁定交保的,是同一個法官!」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20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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