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Niantic與日本任天堂合作推出全球正夯的手遊「精靈寶可夢Go」(Pokemon Go,簡稱寶可夢),遭律師王信提告侵害他申請的「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專利,並求償1億元,
《蘋果》報導後,部分PTT鄉民認為王信沒做出遊戲卻告人,質疑他是「專利蟑螂」,王信則回應:「我熱愛電玩遊戲,也曾開過遊戲設計公司卻倒閉,絕不是未從事發明、不生產或買別人專利來提告、阻礙進步的『專利蟑螂』!」
根據王信(44歲)2006年5月申請的「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發明專利說明書,顯示他當年申請專利的構想,是讓玩家使用攜帶型裝置如手機、平板、筆記型電腦等,前往真實世界某地點,再將玩家身分、地點與時間等資訊回傳主機,主機也使玩家虛擬身分到達線上該地點,再進行遊戲任務。
只是他設計的是打怪、組隊連誼,而美商Niantic與日本任天堂的遊戲,則是抓「寶可夢」。
對於部分網友指出,就相關技術使用而言,如果別人跟王信用不一樣的手法達到同樣目的,可能沒有侵犯專利,認為王信告不贏;
但王信認為,Niantic與日本任天堂的「寶可夢」跟他的專利「都是用一樣的手法,達到一樣的目的!」
另有網友力挺王信指出「Apple一直就都是沒有技術就先申請專利啊。」王信回應,Apple有許多專利都是創造性的發明,而一個專利的難度,往往不全是技術面,在於這個想法是否具有創新性,例如現今若要大家試著回答,未來遊戲模式是什麼,就能知道其創造性的難度有多高了。
至於有網友留言表示「此律師可能會變成全民公敵。」王信認為,專利制度是在鼓勵發明創造,讓發明創造者心力能放在思索下一個專利發明,得到應有的鼓勵,絕非要這個人成為公民公敵,他也不是。
究竟「寶可夢」有無侵害王信的專利?請鄉民們自行查閱「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發明專利說明書。(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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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信申請專利的創新概念。翻攝發明專利說明書
王信秀出手機《Ingress》手遊,堅稱《寶可夢》侵害他的專利權。朱有平攝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19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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