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騙子和台灣的政客

曾洵真| 2016-07-27| 檢舉

肯亞執法部門經審查,決定將上述人員中的32名中國大陸犯罪嫌疑人和45名台灣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

話說前陣子最火的話題,就是大陸方面從肯亞把47名涉嫌電信詐騙的台灣人遣送回大陸接受司法審判的事情了。

這事還沒完,這幾天大陸又把馬來西亞送來的台灣騙子給送回了台灣;在越南又有8名台灣騙子被逮捕。一時間我有了騙子怎麼都是台灣人的疑惑。

圍繞著這堆騙子,台灣政客們表示嚴重抗議,為啥?據說是嫌棄我們大陸的「法律制度」不好,會傷害到台灣人的「人權」!

現在把台灣人的「人權問題」放一邊,先看看這些個被抓住的台灣騙子到底做了啥,我們為什麼不同意吧這群騙子送回台灣。

詐騙:一場蔓延華語世界的黑死病

650年前,黑死病在整個歐洲蔓延,這種由黑老鼠引發的疾病最終奪去了全歐洲1/3人的生命,這是人類歷史上最為恐怖的瘟疫。

公安部刑偵局在微博直播254電信詐騙嫌犯被解押的過程,以及披露案件詳情。(圖/取自公安部刑偵局微博,下同)

而21世紀什麼最可怕?台灣的詐騙犯恐怕會榜上有名。十幾年來,詐騙犯們如同黑老鼠一般從島內溜向大陸,溜向東南亞和非洲,每年詐騙上百億元,製造了無數家破人亡的人間慘劇。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台灣詐騙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最早出現的是1990年代末期台灣風行一時的「中獎」詐騙。

2000年後,台灣「電信詐騙」成主流,當時島內民眾苦不堪言,任何中獎信息都被認為是詐騙集團所為,經常發生台灣行政部門通知發票中獎然後被老百姓怒斥騙子掛掉電話的事。

直到2004年,台灣終於開始嚴打電信詐騙。島內環境「惡化」,台灣的騙子們發現,台灣人被騙了這麼多年後,防範意識大為增強,另一方面錢包也縮水了;相比之下,大陸人防範意識較弱,也越來越有錢。

台灣的詐騙集團開始「產業外移」。此時恰逢兩岸往來日漸頻密,特別是兩岸的通信條件迅速改善,台灣的「黑老鼠」開始走向世界。

於是,各種在台灣「過時」甚至淘汰的騙術開始在大陸盛行。「中獎」電話和簡訊滿天飛,騙術雖拙劣,但受害者眾多。

根據新華社報道,現在每年約有100多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光說100億大家可能沒什麼概念,剛好近期三大運營商都先後公布了自己2015年的財報。

把運營商的數據和電信詐騙披露的數據作對比,你就會發現這幾個騙子已經從大陸騙走的錢呢,已經超過了中國聯通一整年的凈利潤。

如果算上百姓受騙未報的案件以及詐騙未遂的案件,台灣地區的詐騙犯的效率可能頂上中國的兩大運營商。

如此巨額的詐騙案,因為台灣人的特殊身份,被追責的卻少得可憐。根據台「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顯示,在2011年兩岸警方合辦的的「1129」、「0823」、「1206」、「1203」四大專案中,總共抓獲1437名嫌犯,其中台灣嫌犯1068人,大陸向台灣遣返了946人,被起訴的僅307人。

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在肯亞案發生後,曾在 13 日發言「跟世界各國相比,台灣的刑法刑度確實比較低」。

台灣政客搭救騙子,為了人權?

關於肯尼送回來那幾個詐騙犯,因為肯亞沒有電信詐騙罪,然後又不承認台灣是個主權國家,就把「台灣省」的這群「台灣人」給遣送回大陸了。根據國際法的屬地管轄原則和司法互助原則,因為受害的是大陸一方,根據屬地管轄,大陸具有管轄權,因為罪嫌是台灣籍,根據屬人管轄原則,台灣也有管轄權,但國際法中屬地權優先於屬人權。比如美國人在大陸殺了人,應該優先由大陸法院來審,而非送回美國去審。

中國中央電視台發布新聞片段,讓肯亞台灣犯罪嫌疑人,在未審先判的情況下出來認罪

畢業於台大法律系的蔡英文和一眾台灣精英、政客們,肯定對處理此類事件的國際慣例心知肚明。

同樣哈佛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台灣「總統」馬英九應該也很清楚相關的法律規則,但在肯亞把嫌犯移送大陸之時,「馬先生」就立刻跳了出來:「大陸強行帶走我國國民、未事先通知我方,有違程序正義,已向陸方嚴正交涉,要求大陸方面儘速放人……」

且就不說台灣方面的「程序正義」到底是何物,難道肯亞不承認台灣的合法地位,在此基礎上把非法入境的台灣人遣送回中國是國際慣例,什麼時候就成了「大陸強行帶走國民」?

而在此之前這批嫌犯在肯亞都已經被關了1年,台灣當局難道不知道?為什麼之前一聲不吭,不要求引渡回台,直到大陸出手了才暴跳起來?難道去了大陸就會沒人權,呆在肯亞的監獄就有人權?

而針對另一批被馬來西亞遣返的台灣詐騙犯,我們應了台灣的請求,把這20個詐騙犯送回台灣,結果剛下機場就被釋放了,你沒有看錯,騙了大陸人上億元,某些大陸家破人亡的騙子,剛到台灣就被釋放了。也難怪獲釋嫌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回家很爽,台灣有人權。」

難道他不知道:

有的退休老人辛苦勞作一輩子,一生積蓄被騙光,現身無分文,處境悽慘;

有的東拼西湊給病人看病的「救命錢」被騙;有的年輕學生上大學的學費被騙;

有的普通群眾被騙走「養老錢」、「救命錢」,導致輕生自殺:

吉林一名女士因丈夫的死亡撫恤金被騙走而跳樓自殺

2016年1月,河南一名菜農畢生積蓄被騙,在銀行門口上吊自殺身亡。

……

這個名單還可以列很長很長。

在大陸詐騙20萬是要面臨10年以上的監禁的,而這群人一到台灣,就被接回了家。自己不好好清理這些人渣,讓這些「黑老鼠」在大陸肆虐,這他媽就叫人權?

如此「作秀」,遲早「作死」

5年前,14名台灣人涉嫌電信欺詐遭菲律賓遣送大陸,經兩岸協商,以台方協辦、回台審訊的方式解決,台灣法院對這些欺詐者予以輕判。

同年,另一批台灣自印度尼西亞押返的167人的詐騙集團,半年後台中地院審結26人,僅一人判刑,其餘皆輕判,准予易科罰金或緩刑,連承辦檢察官都嘆息:「台灣已淪為詐騙王國!」

多年來對這些詐騙犯的軟弱和偽善,已經讓許多台灣人滿懷憤懣。所以在馬英九和蔡英文發生當年,就可以看到很多台灣網友這樣留言:

「最好槍斃掉」

「感謝大陸,收留台灣人渣,請勿送回,可以直接填南海,還有很多渣,可以長期供應……」

「請朝野不要扭曲民意,我們沒有人譴責!我們全民支持中國大陸重懲詐欺犯!」

「我們沒有怒,我們都說『好』,因為自己判不了,只好送給別人管教」

「你們專門保護『海角七億』貪污犯的人權、擄童斷頭冷血殺手的人權、以及一切作姦犯科人士的人權,這是物以類聚的集中體現麼?呵呵」……

台灣的一些政治人物,已經到了為討好民粹不顧公理正義的地步,台灣某些政客不斷聲稱所謂嫌犯「人權」與「人身自由」,但島內民眾卻因為這個名目遭到詐騙。

誠如國台辦發言人所說,希望台灣方面在看待此事時,多從受害人角度想想。只需有一顆同理心,普通民眾以可能並不專業的眼光出發,都能看出此事的是非曲直,那些明明精通法律的官員和政客卻為了幾張選票、一點虛名,無視大陸受害者的血淚,無理爭取罪嫌的「人權」,還將事情高度政治化,升格到兩岸對抗的高度,良知何在?

台灣這16年,某些政客的大起大落早已說明,曲意逢迎、因循討巧、放棄理念和不顧是非,最多只能討一時之好,時間久了總會被看破手腳,最後自己也撈不到好處。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19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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