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片 3段) 2016/7/7 明日清晨 颱風中心將在台東登陸 颱風假當日不上班:不是扣薪,而是不計薪

強烈颱風尼伯特逼近台灣,來勢洶洶,氣象局已經在昨天分別發布海上及陸上颱風警報,警告台灣各地區(含蘭嶼、綠島)及澎湖應嚴加戒備,並防強風豪雨。各縣市明天(8日)停班停課情況如下:

北部地區

基隆巿: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台北巿: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新北巿: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桃園市: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新竹巿: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新竹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中部地區

苗栗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台中巿: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彰化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雲林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南投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南部地區

嘉義巿: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嘉義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台南巿: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高雄巿: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屏東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東部地區

宜蘭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花蓮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台東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外島地區

澎湖縣: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連江縣:明天上午正常上班上課 金門縣:明天上午正常上班上課

後續消息請鎖定Yahoo!奇摩相關報導。

最新停班停課訊息,請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地方縣市政府公布為準。

尼伯特颱風來勢洶洶,大家都在關注是不是會放颱風假 ,但是對服務業或特定行業來說,颱風假一向是看的到但放不到,到底颱風假僱主能不能要求員工來上班呢?事實上颱風假當天僱主要勞工出勤,目前並無法令限制,只能呼籲僱主能給付較多工資鼓勵員工上班。但勞工居住地、服務地與通勤行經縣市,只要有一縣市宣布停班課,勞工就可以以安全為由不出勤

【民視即時新聞】強颱「尼伯特」逼近,有宅配業者公告,颱風停班區域人員,將停止配送服務,還有速食業者也宣布,颱風天停止外送服務,為此,勞動部長郭芳煜也深表認同!不過颱風天要上班的勞工,依照現行規定,僱主除了支付薪水,也要另外給予加班費!

颱風假當日不上班:不是扣薪,而是不計薪

一、颱風假的本質不是一種假期,不適合放在勞工請假規則:

颱風假本身來說根本不是一種假期,他只是一種特殊應變的措施罷了,與無薪假是同一種性質,因此有人提到要放在勞工請假規則中,我個人持反對的意見,因為把一種名稱相同、但法律性質不同的規定放在其中,只會造成更大的混淆罷了。

二、颱風當日勞工沒有給付勞務,僱主自當不用給付工資:

勞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不能給付勞務,這明顯不能歸責於勞方或資方,因此針對此類情形,僱主當不用給付當日之薪資。

三、法院與勞動主管機關的實務見解有所落差早不是新聞:

有兩位律師各自引述不同的參考論點,這都是正確無誤的文件資料,但法院與勞動主管機關實務見解的落差早不是新聞了,再加上勞動法令在沒有修法的情況下,會有此類的爭議其實是一種正常的現像,但如果以勞動主管機關的邏輯來看,目前可以參考的就是「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四、不計算薪資與扣發薪資是同一種概念?

不計算薪資與扣發薪資應該是不同的概念,扣發這個字眼應該是企業「該給未給」才會出現的字眼,但以颱風假來說,員工當日沒有去工作,企業也就不計算薪資,但我常看媒體用「扣發薪資」的字眼,個人覺得是有使用上的誤差,不計薪與扣薪是不同的。

五、看看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 7 條:

勞工因前點所最之情形而無法出勤工作,僱主不宜扣發工資。但應僱主之要求而出勤,僱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字眼是「宜」,那就是沒有強制,只是建議罷了,因此有律師用此來說明企業要給足雙倍薪資的說法,我個人是持不同的看法,反道我會認為現行颱風假的給薪標準是對的,有來工作就是給當日薪資、沒有來就不計算當日薪資。

結語:

還是老話一句,我的部落格強調彈性與變通,只要企業內部可以接受的話,發 3 倍薪也是可行的啊,以上是我個人的意見供各位參考,謝謝大家!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16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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