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片) 拍照拍到床上去 嘿咻5次索50萬元 攝影師怒了

高雄市一名30歲楊姓攝影師,去年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17歲陳姓少女,陳女表示想當模特兒,2人相約見面後,拍照拍到床上去,連續嘿咻5次,陳女母親事後得知十分「震怒」,要女兒向楊男索50萬元

【林錫淵╱高雄報導】高市一名業餘攝影師去年在網路認識想當模特兒、拍美照的少女,兩人首次到摩鐵拍照就拍到床上去,一個月內「嘿咻」五次,少女事後以母親生氣為由索五十萬元,男方沒錢只交付二十多萬元遭告性侵,檢方調查認為屬合意性交,罪嫌不足不起訴,攝影師怒告女方恐嚇取財、誣告罪,警方將女子函送法辦。

被控性侵不起訴

警方調查,三十歲楊姓攝影師是去年四月在網路聊天室與十七歲陳姓少女搭上線,陳女想請楊男拍美照,兩人相約摩鐵見面,拍完照後當下嘿咻,接下來再到汽車旅館、賓館及攝影師轎車內車震,一個月內發生五次性關係。

陳女事後以媽媽生氣為由,要楊男交付五十萬元和解金,否則提告性侵,楊男先後交付十七萬元現金並刷卡買八萬元單眼相機,不足款部分,陳女要求楊男寫借據。楊男籌不到錢被告妨害性自主,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兩人發生多次性關係,屬合意性交,不起訴處分。

楊男說,原本是把陳女當情侶交往,卻沒想到陳女要索討五十萬元,決定提告恐嚇取財、誣告;陳女到案供稱遭性侵,也沒恐嚇取財,全案由警方送辦。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16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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