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女友劈腿 男子強索分手炮遭判刑

新竹縣鍾姓男子懷疑育有1子的女友劈腿,和女友談判時,女友男性友人剛好來電,鍾男以為是新歡打來的,醋勁大發,強搶女友手機察看,2人發生拉扯,鍾男更強索「分手炮」,否則就要砸她的車、找她的小孩。新竹地院法官依傷害、強制性交罪判鍾男4年6月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30歲鍾男懷疑女友另結新歡,2014年10月到女友新竹市住處談判,女友和王姓男友人有約,至約定時間仍未見蹤影,打手機詢問,但女友因鍾男在場未接聽,鍾男想要強奪電話確認對方是否是女友新歡,女子不從,2人發生拉扯,導致女子手腳多處擦傷。

鍾男愈想愈氣,乾脆向女友強索「分手炮」,否則就要去騷擾新歡,被害人不從,鍾男又揚言,如果不和他「最後一次」,就要砸她的車、找她的小孩。

被害人擔心鍾男對她的小孩不利,只好任憑鍾男撫摸胸部,並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鍾男離去後,被害人的康姓女友人來住處找她,被害人向康女泣訴遭鍾男傷害及性侵得逞,最後在友人建議下報警。

法官審理時,鍾男辯稱分手炮是得到女友同意才進行,況且女友是自己脫掉衣服及關燈,否認強制性交犯行。

被害人告訴法官,鍾男威脅她,只要再最後一次,保證不會騷擾她。她當時覺得已經沒有辦法躲了,雖然主動脫衣及關燈,卻只是想要鍾男趕快離開,和鍾男發生性關係是違反她的意願。

法官調查後認為,鍾男遇感情問題不尋求理性辦法解決,輕率與被害人發生拉扯導致她受傷,又為滿足自己私慾,脅迫被害人發生性關係,造成對方身心不可抹滅的傷痛。雖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迄今仍未賠償,依傷害罪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2月。

(中時)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13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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