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柬埔寨當局6月20日表示,13名涉犯電信詐騙案被捕的台灣人將遣送至中國大陸。
台灣方面宣稱,他們派人想探望犯嫌卻受阻。
又酸又刺耳!陸媒:詐欺嫌犯放回台就「放生」
97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4月30日從馬來西亞被押解至中國大陸,其中65名大陸人、32名台灣人。台籍嫌犯說,干這行「掙錢快,處罰輕。」(圖/新華社)
台灣人在海外犯詐欺「行騙天下」,到底要不要遣送回台?曾替兒子涉入肯亞詐騙案遭遣送大陸而喊冤的劉媽媽,結果兒子在大陸審訊時落淚坦承「真的去詐騙」!對比從大馬攔截遣返回台的詐騙社案人,機艙門在桃園機場打開後,就能各自回家。面對「詐欺犯」台灣講求人權立國已到不顧國家形象?連大陸媒體都用「放生」為題,大酸一頓。
在肯亞的台灣人家屬劉媽媽向立委請求協助,過程中一度激動落淚。(陳信翰攝)

大陸媒體《人民日報》海外版今日以「台灣搶回詐騙嫌犯就能放生?」為題,內容引用台灣媒體報導,指嫌犯:「回家很爽」,批判台灣「是非不分荒腔走板」「深陷民粹漩渦」,並質疑「誰在縱容強盜邏輯」。
報導中強調,罪嫌雖是台灣籍,但受害人卻在大陸,國際法中「屬地原則優先於屬人原則」,因此將這些台灣人押大陸。
97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4月30日從馬來西亞被押解至中國大陸,其中65名大陸人、32名台灣人。台籍嫌犯說,干這行「掙錢快,處罰輕。」(圖/新華社)

柬埔寨今天( 6月20日)在首都金邊 表示,將把13名涉犯電信詐騙被捕的台灣人遞解出境並交給中國大陸。台灣方面已指派駐越南代表處人員與柬埔寨協商,尋求把台嫌遣返回台。
台灣方面已指派駐越南代表處人員與柬埔寨協商,尋求把台嫌遣返回台。
法新社報導,柬埔寨即將把犯嫌交給中國大陸的舉動,正值台灣與大陸緊張關係升高。台北當局指控北京方面,從與台灣沒有邦交的國家「挾持」台灣公民。
移民官員表示,一個包含13名台灣人、14名中國大陸人的詐騙集團,上周被控電信詐欺遭柬埔寨警方逮捕。
柬埔寨移民局調查首長海瑟拉(Uk Heisela)告訴法新社:「我們已決定將犯嫌交給中國大陸,因為他們都是中國人,中國方面要求我們暫待,直到他們決定是派專機或幫他們買機票帶回。」
海瑟拉表示,基於「一個中國」原則,柬埔寨拒絕把犯嫌自台灣和中國大陸間區分。
柬埔寨是中國大陸在東南亞最親近的盟邦之一。今年4月,馬來西亞與肯亞都傳出要把大陸偵辦的跨境詐騙案里的台籍犯嫌送交中國大陸,讓台灣方面不滿。
觀察家認為,這些舉動是北京向5月底上任的台灣新政府施壓。北京並不信任傳統上傾向獨立的民進黨。
肯亞拘留所中的台灣人擋住門不敢開門。(家屬提供)

今年4月,中共官媒新華社凌晨針對肯亞案發出長篇報導,除訪問台灣籍嫌犯外,並宣稱「台方打擊不力」,對電信詐騙犯罪量刑較輕,導致很多嫌犯無法定罪或重罪輕判,被判刑的不到10%。
報導還聲稱,大陸方面「曾將大批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移交台灣,但台方並未予以嚴厲懲治」。並指台灣法律證據認定標準與大陸存在較大差異,而遭詐騙贓款「難以追繳,助長騙子的囂張氣焰和犯罪慾望」。
中國大陸日前強押8名台灣民眾至北京案,12日又出現中國人員欲將仍在肯亞的15位台灣人強制帶走事件,圖為遭肯亞拘留的涉案人。(摘自網絡)

報導說,中國大陸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宣稱,以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詐騙案損失,占全部電信詐騙案損失的50%以上,而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
其中,2015年12月29日,貴州省都勻經濟開發區建設局楊姓出納,就被台灣電信詐騙集團騙走1.17億元。
2015年9月28日消息,外媒稱,印度尼西亞北蘇拉威西警方上周逮捕了81名涉嫌網絡詐騙案的中國大陸人和中國台灣人。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9月28日援引印尼媒體報道稱,北蘇拉威西警區首長威爾馬爾在省首府萬鴉老(Manado)召開記者會說,這些人分別在兩個不同的地點被捕。首先,警方在萬鴉老Citraland地區,逮捕了31人,包括19名台灣人和12名大陸人。接著在Malalayang地區逮捕50人,包括29名大陸人和21名台灣人。
他表示,這些人疑通過網上遊戲及其他方式,對住在台灣和大陸的居民進行詐騙行為。因此他說,他們的詐騙對象是大陸和台灣居民,而不是印尼人。
報道稱,警方還取得一批證物,包括在Citraland起獲7100萬印尼盾現金、七本護照和多個電話通訊裝置。而在Malalayang取獲14本護照和多個電話機。他說,警方在接到居民的投報後,成功偵破這起案件。
警方仍在調查此案,並推測在兩個不同地方落網的詐騙團伙人員,疑彼此連繫,他們的協調人可能住在峇淡島,警方也逮捕了疑是外國人跑腿的兩名印尼人。
報導提到,2011年以來,兩岸警方曾聯手前往印尼、柬埔寨、菲律賓等國,先後組織多次跨國同步逮捕行動,逮捕電信詐騙嫌犯7700餘名,其中台灣籍4600餘名。但因台灣量刑較輕,部分移交台灣警方處理的嫌犯,日後又在其它國家開設據點行騙。
肯亞案台人未審判先認罪
中共官媒新華社凌晨針對肯亞案發出長篇報導,內容是其記者對2名台灣籍嫌犯及辦案員警等人的訪談。除詳述犯案情節,還包括兩人對犯行的懺悔,是陸媒慣用的「媒體認罪」手法。
這篇報導提到,新華社記者是「經辦案機關批准」,採訪電信詐騙嫌犯及辦案員警。但包括受訪者在內的45名押解中國大陸的台灣籍嫌犯,在公安尚未偵查完成及移送檢方前,就對官媒坦承犯行,一如2014年藝人柯震東及其他大陸嫌犯所受到的待遇。
根據報導,新華社訪問了其中一名1992年生的桃園人簡姓嫌犯,以及另一名現年37歲的台中人許姓嫌犯,但並沒有訪問此案中的任何大陸籍嫌犯。
在訪談中,簡嫌指自己是2014年10月經朋友「阿耀」介紹到肯亞,並住在犯罪集團在當地租下的別墅內,而他的角色則是冒充大陸警察打電話詐騙。
簡嫌說,整個集團的老闆綽號「胖財」,底下分為一、二、三線作案,並以10幾部有線電話為犯案工具,並冒充北京市朝陽、順義等公安分局刑偵隊成員實施詐騙;而辦案員警則說,這個集團甚至會依被害者按下的按鍵,由不同分工的成員接聽。
員警提到,肯亞案中的詐騙集團,「老闆和骨幹都是台灣人,詐騙劇本也是由台灣籍嫌犯編寫。但最基層的一線則以欠缺詐騙經驗的大陸人為主。
根據報導,許嫌深刻懺悔說,「事情發展到今天,都是我自作自受,都是我的報應,但被騙的大陸百姓日子一定更難過。我向這些大陸百姓說聲對不起,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以後一定改過自新,絕不能再做壞事,如果有機會一定從事正當工作」。
簡嫌則說,「我一開始就知道是要詐騙大陸老百姓。詐騙是一個錯誤的行為,是傷天害理的事情,會有因果報應。我要向大陸上當受騙的老百姓真誠道歉,我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希望得到寬大處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137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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