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勞達文狠殺雜貨店老闆並性侵老闆娘,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為當年案發現場。(圖/翻攝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菲律賓籍勞工達文2014年搶劫桃園一間雜貨店、狠殺老闆並性侵老闆娘案,
今年3月被高等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服刑後驅逐出境。
根據前審判決,達文(Sarmiento Darwin Gorospe)和其他菲籍外勞曾經受過雜貨店的幫助匯款回鄉,
他卻在得知店內抽屜有35萬元後,於前年4月11日假裝要買儲值卡,持鐵槌重擊林姓老闆的後腦、太陽穴2下,
打到鎚柄都斷成2截,之後還用螺絲起子瘋狂刺向老闆的頭、頸、腹,直到確定被害人死亡才停手,
隨即搜刮財物,後來見到林妻(菲律賓籍)和分別為10、5歲的兒女下樓查看,便綑綁3人,再性侵林妻。
達文被捕後辯稱是因為女兒生病,急需醫藥費才會搶劫,並無意殺人,也否認性侵,後來才認罪,
一審判處死刑;高等法院透過駐菲代表處查知他的女兒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臟病,而其母與太太也到香港幫傭賺錢,
在加上他並無前科,參照日本著名死刑判決「永山基準」一案,認為他尚未泯滅人性,無判死必要,改判無期徒刑,強制性交部份則判10年。
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認為達文強盜目的是為醫治幼女,殺人、性侵都是臨時起意,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菲籍外勞殺雜貨店老闆劫財還性侵他的妻子。(圖/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30歲的菲律賓籍勞工達文(Sarmiento Darwin Gorospe)為了搶劫一家雜貨店,用鐵鎚攻擊老闆的頭,
打到鎚柄都斷了,又用螺絲起子猛戳了120下,導致老闆的身體變得像「蜂窩」一樣,
之後還性侵老闆同樣是菲籍的妻子,惡劣行徑原本被判死刑,但是高等法院唸在他是為了女兒的醫藥費、
「還沒有到泯滅人性的地步」,1日改判無期徒刑,而服刑後須驅逐出境。
根據判決書,達文和其它菲籍外勞曾經受過雜貨店的幫助匯款回鄉,但他卻在得知店內抽屜有35萬元後,
於前年4月11日假裝要買儲值卡,持鐵槌重擊林姓老闆的後腦、太陽穴2下,打到鎚柄都斷成2截,
之後還用螺絲起子瘋狂刺向老闆的頭、頸、腹,直到確定被害人死亡才停手,開始搜刮財物,
後來見到林妻和分別為10、5歲的兒女下樓查看,便綑綁3人,更性侵林妻。
達文被捕後,辯稱是因為女兒生病,急需醫藥費才會搶劫,並無意殺人,也否認性侵,但後來實在無法抵賴才認罪,
被桃園地院判處死刑,然而高等法院透過駐菲代表處,查知他的女兒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臟病,
而其母與太太也到香港幫傭賺錢,在加上他並沒有前科、參照日本著名死刑判決「永山基準」一案,
認為他尚未泯滅人性,無判死必要,改判無期徒刑,而強制性交部份則判10年。
「永山基準」一案指的是19歲的永山則夫因為家庭窮困形成反社會人格,在1968年槍殺4人,導致4個家庭破碎,原本也是被判處死刑,後來一度被減刑為無期徒刑,但檢察官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其罪行重大,宣判死刑定讞,於1997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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