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苛索令少女 少女年墮3胎 父母轟:「被當慰安婦」 色男性侵國中女 挨告受審期竟又逞慾

基隆市20歲林姓男子前年認識1名就讀初中的15歲女網友,兩人一拍即合,不久就談戀愛,第1次見面即上床,少女的父母獲悉女兒失身,去年初憤而控告林男。法院審理期間,林男仍膽敢數度帶少女回家歡好,前前後後令少女懷孕、墮胎3次,經調查,檢方依猥褻、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對林男提出起訴。

檢方調查,林男前年在網上結識外表比實際年齡成熟的15歲初中少女,兩人見面後情投意合,少女隨即前往林男家中發生性關係。少女其後在學校向同學炫耀性事,被老師意外得知,即告知少女的父母,林姓父母憤而向林男提告。

法院審理期間,林男仍數次將少女帶回家中享受魚水之歡,少女懷孕後被林男要求墮胎。離譜的是,少女懷孕時,林男仍要求交歡,導致少女前前後後懷孕、墮胎3次之多。少女父母獲悉後雷霆大怒,狠批林男禽獸不如,把他們的女兒當成慰安婦,但少女似乎被愛情蒙蔽,竟替林男求情,強調兩人是合意性交,還說「我們是男女朋友呀,他沒有強迫我!」經調查後,檢方依猥褻、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林男。

基隆市一名色男在網路結識外貌姣好的國中少女,雙方進而成為男女朋友,色男多次邀少女到家中發生關係,導致少女懷孕,少女母親憤而提告,沒想到審理期間,色男還又再誘拐少女發生關係,少女母親一年內先後3度帶女兒去醫院墮胎,氣得痛罵對方:「簡直將我女兒當做慰安婦!」色男先前已被基隆地院判處1年徒刑,日前檢方又將色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涉嫌性侵的林姓色男(20歲,有妨害性自主、毒品前科),前年在網路認識國中少女(15歲),兩人相約出遊後,林男就將少女帶回住家嘿咻。事後少女向同學炫耀性經驗,消息傳到老師耳裡,學校告知少女父母,媽媽逼問之下,得知女兒懷孕,氣得報警告林男,並帶女兒到醫院墮胎。

母氣炸要求重判

孰料林男挨告後,仍不知悔改,去年4月間不顧案子仍在偵辦中,又將少女帶回家嘿咻多次,直到少女2度懷孕,林男強帶少女去醫院墮胎,經院方通知少女父母,媽媽發現女兒又被林男玷污,再次報警。但少女卻替男友向警方求情說:「我們是男女朋友,他沒有強迫我!」但家屬仍堅持提告。

檢警表示,少女2次懷孕墮胎,但林男依舊不顧少女身體狀況,再度帶少女回家發生性關係,導致少女又懷孕。去年9月間,少女母親發現女兒月經沒來,帶去醫院檢查,發現女兒已懷胎4月,媽媽氣得痛罵說:「簡直將我女兒當做慰安婦。」要求法院重判,還她一個公道。

去年10月基隆地院審理少女母親第一次提告的性侵案時,林男坦承與少女嘿咻7次,法官據此判處林男1年徒刑;日前檢方偵結少女母親再次提告的性侵案,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林男。

恐不孕危及生命

婦產科醫師王孫斌表示,少女1年內3次墮胎,實在太過密集,若處理不當恐會造成子宮內膜受損、引起感染,嚴重會導致不孕、甚至致命。他並建議墮胎後至少得休息1個月,才能再有性行為。

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刑責

16歲以上、未滿18歲:不罰

14歲以上、未滿16歲: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滿14歲、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

http://tw.on.cc/tw/bkn/cnt/news/20160610/bkntw-20160610171222085-0610_04011_001.html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611/37263970/%E5%B0%91%E5%A5%B3%E5%B9%B4%E5%A2%AE3%E8%83%8E%E3%80%8C%E8%A2%AB%E7%95%B6%E6%85%B0%E5%AE%89%E5%A9%A6%E3%80%8D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12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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