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官會判死刑了!!而且2個死刑 !! 中橫兩桶屍 財色糾結 死法雷同 兇手楊鴻儒被判2個死刑

▲中橫雙桶屍命案,兇手楊鴻儒一審被判死刑。

震驚社會的中橫公路雙桶屍命案,兇嫌楊鴻儒去年迷昏兩名男子,再裝進鐵桶丟棄,全案去年底偵結,檢方建請法官求處死刑,台中地院27日判楊兩個死刑。

檢方調查,開麻將賭場的楊鴻儒與2名死者陳彰客、賴光雄皆熟識,因為看上與陳交往的楊女財產,並與賴起了賭博糾紛,便決定下毒手。事發前,楊以出遊為名義誘騙陳、賴搭上他的休旅車,隨即在飲料中放入安眠藥迷昏2人,並將其裝入事先預備的鐵桶,再由不知情的友人搬運上車,載至花蓮中橫公路丟棄山溝。

檢方根據死者體內相同安眠藥成份,以及車上的鐵桶刮擦痕跡等科學證據,認定楊涉嫌殺害2人,且犯罪手法駭人聽聞,犯後冷靜封鐵桶、滅證,落網後全盤否認,企圖混淆視聽,甚至誤導檢警偵辦,惡行重大,因此請法官從重判處死。

中橫公路關原路段,去年9月間接連被發現兩起手法類似的桶屍命案,台中地檢署去年底偵結,根據相關跡證比對認定兩案均為62歲楊鴻儒,先發生的陳彰克命案是因楊男為錢想橫刀奪愛感情而殺人,另一桶屍案死者賴光雄則是因賭博糾紛而起殺意。台中地院今天宣判,依殺人罪判死刑,全案可上訴。。

72歲賴姓死者於去年7月12日告訴家人要與楊鴻儒到東部旅遊即失蹤,楊男事後逃逸無蹤,檢警於9月26日在中橫公路118.5公里處找到裝有賴男屍體的藍色鐵桶,9月28日在台南逮捕楊男;10月5日,賴姓死者家屬1前往招魂,在119.2K處看見另一個綠色鐵桶卡在3樓半高邊坡,傳出陣陣惡臭,赫然發現第2起桶屍案,死者為59歲陳彰克。

第一起桶屍案爆發後,楊鴻儒被收押,檢警後發現第2桶屍案發生時間比第一起更早,且死者均與楊鴻儒熟識,都是在楊男邀約出遊後失蹤,但楊嫌矢口否認案件與他有關。

比較兩起桶屍案相同處,檢警根據在楊鴻儒住處找到的監視錄影畫面,2死者失蹤前都搭上楊男的凌志休旅車,機車均由楊男騎至烏日高鐵站附近置放、屍體均以頭下腳上倒栽蔥方式反折塞入鐵桶內,且體內均有鎮定安眠劑Stilnox成份,與楊男載陳姓死者外出途中,特地繞往南屯診所看診、領取藥物相同。

檢方由物證去還原案情,發現楊男休旅車外觀疑遭清洗過,且車尾保險桿有5道刮痕,且有鐵桶油漆痕跡;模擬2名死者應該是遭先以強力鎮靜安眠劑迷昏後,被放置在副駕駛座,而楊男開副駕駛座車門後,將鐵桶靠在車門旁,獨自將陷入昏迷被害人,以倒栽蔥方式塞進鐵桶,排除有共犯。

由於屍體狀態已經腐敗難以辨識,研判被害人被推進鐵桶當時可能是處於昏迷狀態,但經過3、4小時顛陂到棄屍處,早已窒息死亡。

對於檢方查獲的上百件物證,楊鴻儒還是辯稱,「載的是廢棄物,不是屍體。」矢口否認犯案。

合議庭認為,楊鴻儒之殺人計畫周延,犯罪心思縝密,手段冷酷 殘忍,泯滅天良,堪認已屬兩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又其為警查獲後迄至本案審理終結前,均矢口否認犯行,且應訊對答間,冷靜從容,對被害人毫無憐憫之情,益見其視人命如草芥,令人髮指。

判決指出,楊鴻儒顯無教化矯正再社會化之合理期待可能,倘不與社會永久隔離,則日後對他人心生不滿,再以相同冷酷殘忍之手段,任意侵害他人生命權之可能性極高,有永久與世隔絕之必要, 求其生而不可得,就其所犯殺害陳姓、賴姓被害人之殺人等罪,均應量處死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原文網址: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527/706017.htm#ixzz49qI3qk7j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527004722-260402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099441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