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昆明5月15日電 (李發興)雲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通報,近日,隆陽警方依法立案偵查一起因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引發的尋釁滋事案件,依法傳喚涉案違法犯罪嫌疑人73人。
據通報,2006年,隆陽區白塔社區經合同公證,將上白塔、下白塔、馬家莊三個自然村的59.51畝集體土地承包給白塔社區居民趙某經營苗圃。2016年4月起,白塔社區部分村民多次到社區要求強行終止正在履行的合同。
5月10日,隆陽區永昌街道組織工作人員在白塔社區辦公區針對群眾訴求進行統一答覆,引導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合同糾紛,但少數村民對答覆意見不滿,煽動聚集300餘人,損毀趙某經營的苗圃圍牆400餘米、苗木60餘株,初步評估損失價值10餘萬元。經隆陽警方依法處警、現場勸阻和永昌街道辦事處法律宣傳疏導,當日事態得到控制。
5月11日,隆陽區人民政府組織區司法局、永昌街道工作人員繼續就合同糾紛開展法律宣傳。期間,少數不法分子歪曲事實,再次煽動聚集群眾300餘人,關鎖白塔社區辦公區大門限制人員出入,將開展法律宣傳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吳某(男,48歲)、王某(女,52歲)挾持在院內,採取潑髒水、沖雞蛋、撕扯內衣侮辱、恐嚇、毆打等方式反覆多次進行傷害,限制人身自由4小時,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現場群眾撥打110報警。
通報稱,為防止事態升級惡化,避免發生更大的人員傷亡,隆陽警方依法組織優勢警力趕赴現場處警,19時許,成功解救2名被挾持的工作人員並送往醫院救治;依法傳喚違法犯罪嫌疑人73名,處警過程中未與群眾發生衝突,未造成群眾傷亡。
目前,經醫院初步診斷,解救出的工作人員吳某多處骨折,王某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正在治療中。隆陽警方已將該案立為刑事案件偵查。
「公眾訴求需要理性表達。」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春光認為,在該事件中部分人員存有不妥當的表達訴求行為,損毀苗圃圍牆、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毆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可根據《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在類似事件中,相關部門需要暢通和規範訴求表達渠道,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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