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地方開始加強拖吊了喔,趕快注意吧!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委外拖吊違規停車在桃園區、中壢區之外,即日起新增平鎮、蘆竹、八德、龜山等區的拖吊大執法,拖吊車這兩天穿梭重要幹道執行拖吊;平鎮區市議員黃敬平認為在地停車空間不足,要求交通局公布在地拖吊「熱」點,他提醒民眾在重要交通樞紐、幹道、銀行、醫院附近停車時,請格外小心。

黃敬平指出,平鎮區內沒有拖吊場,過去民眾習以為常認為違規停車不會被拖吊,這兩天民眾已感受到停車壓力。他所掌握警方拖吊「熱」點,包括環南路及環南路二段,文化街沿線,民族路及民族路二段,中豐路段及南豐路段,新富一街至新富五街,廣明路,延平路,育英路、育達路,金陵路,龍南路及忠貞市場周邊。新增蘆竹、平鎮兩區是拖吊全區,龜山區部分路段有萬壽路及山鶯路,八德區部分路段有大忠街、高城六街、高城七街、福國北街、廣豐二街、大智路、仁德路、忠誠街、高城路、介壽路一,二段、忠勇街、桃鶯路。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蘇盈瑜表示,拖吊車雖不會整天在大街小巷執行拖吊,主要交通幹道之外,如果有併排、嚴重違規,甚至影響公眾安全的車輛仍會優先拖吊。

台南委外民間拖吊將於4月15日上路。(記者洪瑞琴攝)

遵守交通,荷包少掏錢!台南違停民間委外拖吊作業將於4月15日啟動上路,民眾得要當「好國民」,否則違規被拖吊,至少要付出1800元代價!

交通局針對南市停車狀況及警察局違停舉發取締等資料進行通盤檢討後,恢復委外拖吊作業,將中西、北區併為「中西北拖吊場」,東區及仁德區併為「東仁拖吊場」。

交通局強調,以「併排停車」、「人行道停車」、「消防車出入口」、「汽車占用機車道」、「公共汽車招呼站」、「交叉路口」、「逆向停車」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列為委外拖吊重點,業者執行拖吊作業,必須配合警察局勤務規劃及執勤人員指揮才能執行。

警察局針對民間拖吊場執行區域,分析違規停車較嚴重的執行熱區,包括中西區(第二分局):北門商場、台南火車站、五條港、赤崁樓、西門商圈、孔廟、假日花市、五妃廟、臺南大學、武聖夜市。北區(第五分局):好市多、花園夜市、臺南公園、開元市場、成大城、成大醫院。東區(第一分局):成功大學、東寧路商圈、南紡夢時代、後甲國中、國賓影城、東門城、東門路商圈、文化中心、市立醫院。仁德區(歸仁分局):奇美博物館、仁德交流道周遭商圈、仁德區中山路。

拖吊時段每日7時至22時為原則,車輛保管費採半日制12小時計算,小型車移置費9百元,保管費半日100元;機車移置費200元,保管費半日25元,前2小時則免收保管費。

若以現行交通違規處罰,汽車違停紅線罰款900元,加上移置拖吊費9百元,荷包損失1800元;若是違規併排罰1200元,加上移置費,損失2100元。機車族若違停紅線,罰款600元,加上拖吊移置費,也要注意「一不小心,1500元就飛了」!

交通局表示,違規委外拖吊目的,不是為增加市庫收入,而是因違停現象嚴重,配套採取違停取締拖吊作業,以整頓停車秩序。

違規停車造成屏東縣今年交通事故至今已高達128件,去年更發生一名科技大學生撞到突然開車門的違停車輛導致死亡案件,因此屏東警方決定從5月1日起全力取締併排停車,以保障民眾的生命安全。

屏東警方從5月1日強力取締併排停車(記者葉永騫翻攝)

屏東縣交通隊長廖維清表示,去年交通違停造成重大車禍的案件層出不窮,其中屏東市復興路一名科大學生騎機車時遇到一台違停轎車剛好把車門打開,造成科大生撞到車門後彈飛到快車道遭大型客運車輾斃的意外,而萬丹鄉赤山巖附近同樣也發生一起機車撞違規貨車致死案件,整個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下來,影像內容令人觸目驚心,今年交通隊統計到4月,已經高達128件是因為違規停車的車禍案件,因此縣警局長方仰寧下令加強取締併排停車,從5月1日起強力執法,併排停車的罰單為2400元,比一般的違規停車900元高了許多。

廖維清說,屏東市併排停車較嚴重的地區包括廣東路、勝利路等路口,警方發現違停會先吹哨再執行拖吊作業,請民眾一定要多加註意,以免傷及荷包。

蔡姓男子從104年7月底到10月初,接連在同一地點因違規停車,被開罰9張罰單。蔡男不服受罰,提起行政訴訟,認為警方開單時沒有通知,意圖刻意隱暪,以提高罰單數量,形同搶錢,法官認為開單有理,與次數無關,申訴被駁回。

台南蔡姓男子因違規停車,在3個月內被連開9張違停罰單,其申訴被駁回。(情境照)

蔡姓男子從104年7月24日開始,將車停在大林路附近禁止臨時停車區域,被轄區員警依次開罰,總計到同年10月6日,被開了9張罰單,蔡男表示,自己停車地點為免費停車場之角落空地,附近居民平日便會將車輛停放於該處,並不影響車輛進出,雖因該處畫有紅線,確實構成違規停車之事實,他願繳交合理罰款,但對開立9張罰單一事深感不公,強調警察在執行勤務時,應以人民之公平利益為考量。

他並質疑這段時間,員警沒有提醒該處不得停車,並在其不知情情況下,持續開罰,目的是為提高罰款金額,相當不合理,提起行政訴訟。

法官認為,蔡男明知該處劃設有紅色實線,是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仍在同一地點反覆違規停車,員警當然可以分別舉發。就算舉發單單位沒在開立舉發通知單後立即送達蔡男,也不影響違規事實,判決蔡男敗訴。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05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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