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蘋果日報

新北市男子張鶴齡10年前因小三蘇玉真要求,用沾了乙醚的布悶殺熟睡的妻子蔡婷宥,
接著又狠心悶死兩名讀國小的女兒;可惡的是,他還以手機直播行兇過程聲音給小三聽,
討對方歡心。歷審均判張男死刑,但高等法院更五審法官昨竟以他「尚有教化可能」等理由,改判無期徒刑免死。
無獨有偶,南部某大學黃姓學生去年向學妹求歡被拒,掐死學妹後性侵,還焚燒滅跡,
高雄地院昨也認為黃男可教化,判無期徒刑。這兩件殺人免死案昨引發民情激憤,
認為張鶴齡狠殺妻女,泯滅人性,還有什麼可教化向善的可能。
蔡婷宥與幼女遭悶殺後,一度被以為是自殺案件。翻攝畫面 乙醚悶殺故布疑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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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張鶴齡(49歲)1993年與蔡婷宥(歿時36歲)結婚,育有2女,但他2004年與住在汐止同一社區的朋友妻子蘇玉真(37歲)外遇,並離家租屋。後來蔡女向蘇女丈夫告狀,蘇女懷恨在心,2006年3月要求張男殺妻,還說:「有種就把你老婆幹掉!」兩人於是一起買乙醚等犯案工具,還先用寵物鼠試驗乙醚迷昏功效,張男曾一度猶豫,蘇女怒嗆:「再不動手就分手!」
張男後來下定決心殺妻,2006年4月11日凌晨1時許,他用預先備妥的登山繩梯,從住處大樓屋頂垂降到15樓自家陽台,潛入屋內,用沾有乙醚的布將熟睡的妻子悶死,當時12歲長女突然起床上廁所,正在收拾乙醚瓶的張男擔心事跡敗露,用乙醚布悶死回上舖睡覺的長女,睡下舖的8歲小女兒被床舖晃動搖醒,張男索性一併悶殺小女兒。
張男接著依計劃打開瓦斯爐火並緊閉門窗,假裝妻女因燒開水忘了關火,不慎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他再從原路爬繩梯逃離,離譜的是,張男從自屋頂垂降開始,就全程用手機向蘇女「實況轉播」,讓她聽行兇過程的聲音。
死者蔡婷宥的母親昨到法院聽判後,泣訴「女兒跟外孫女都不會甘心」。
當天下午,鄰居聞到瓦斯味,通知社區管理員才發現母女三人陳屍家中,檢警起先朝「意外」或「自殺」方向偵辦,但蔡母堅稱女兒托夢稱被丈夫殺害,央求詳查,時任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林宏松接手重啟偵辦,解剖發現三名死者體內有乙醚、口鼻部位有壓窒痕跡,檢警2008年6月設法將逃到中國的張男勸回來偵訊,透過測謊瓦解心防,張男俯首認罪,還稱:「我是著了魔的畜生!」
始作俑者蘇女證稱當時透過電話聽到蔡女掙扎聲、小女孩呼叫聲,以及張男說:「爸爸對不起妳們!」蘇女因轉為污點證人,6年前獲判10年徒刑定讞,正在服刑。
認定殺女臨時起意
張男殺妻部分,歷審認為他被蘇女逼迫才下手,均判無期徒刑,4年前定讞,張已服刑。至於他悶殺2名幼女部分,歷審均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須查明張男殺女是故意或過失、有無教化可能、是否符合《兩公約》所指情節最嚴重的犯罪,多次發回更審。
張男在高院更五審審理時,求死說:「我在地檢署就請求法官判我死刑了!」但又推稱:「不記得怎樣殺害小孩!這一段我沒有記憶!」公訴檢察官痛批張男:「虎毒不食子!兩個小孩有給你任何刺激嗎?但你還是殺了她們!」請求合議庭判張男死刑。
但更五審昨改判張男無期徒刑,理由包括張男殺兩名幼女固然令人髮指,但屬臨時起意,審酌張男預謀殺妻已判無期定讞,加上警察大學心理鑑定認為張有教化可能性,且張男無前科,到案深感痛悔,故未判死,期待長期監禁讓張男徹底反省並有機會賠償死者家屬。合議庭強調,能預期外界的批評,但判死須依法慎重為之,「不能憑著感覺走」。
家屬:3冤魂不甘心
蔡女母親昨到法院聽判後泣訴:「之前都判死刑,突然改判無期徒刑,我女兒跟外孫女都不會甘心,我要替她們上訴!」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梁毓芳昨重批:「法官在挑戰人民的耐性與忍受度,教化問題不該是判死與否的談判籌碼。」她質疑,「害怕犯行被發現就殺了對方,這不是預謀,什麼叫做預謀?」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批判決「太離譜」,並說:「請問偉大的法官,誰會『臨時起意』殺死自己的親骨肉?」
律師林俊峰指出,張男殺害兩名親生幼女,手段兇殘、惡性重大,法官改判免死,並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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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昨另一起判免死的殘忍命案,是黃姓男大生去年3月向19歲學妹求歡被拒,不滿學妹不肯保密此事,認為已踩到他心中的「地雷」,竟掐死學妹性侵辱屍,還一度買鹽酸等想溶屍滅跡,後改以黑色塑膠袋包裹載到高雄柴山燒屍,落網後檢方求處死刑。但高雄地院認為,黃男一時衝動殺人,非預謀或無差別行兇,且犯後有悔意,「仍有教化可能。」昨依殺人、辱屍等罪判無期徒刑。
黃姓男大生(25歲)目前在押,他父親昨未接手機,被害女學生家屬則無法聯繫。據了解,女學生父親案發後曾受訪稱:「家屬要的是真相。」法院審理時,家屬也曾到庭向法官表達希望「一命還一命」,要求判黃男死刑。
判決指出,黃男就讀南部某大學,與別系的被害學妹是普通朋友,而學妹另有男友。
去年3月7日,學妹與黃男及另名男同學出遊後借宿黃男租屋處,隔天男同學先離去,屋內剩黃男與學妹,
9日黃男兩度向學妹求歡被拒,學妹欲離去,還說要將黃男求歡的事告知男友。
黃男要求學妹不要張揚,兩人為此爭吵後黃男火大,竟利用身高174公分、體重155公斤的身材優勢壓制學妹掐頸摀口,學妹瀕死之際,黃男探無鼻息,誤認學妹已死,竟性侵辱屍,之後還買鹽酸等想調製王水溶屍,但因擔心鹽酸味刺鼻,改用黑色大塑膠袋包裹載到高雄柴山焚屍,但火勢引來警消,到場後發現黃男形跡可疑而逮人。
法官審理時曾問黃男,「只是求愛不成被拒絕,被說出去會有這麼嚴重嗎?」黃男表示,這是他個性中的「地雷」,他很重視朋友跟父母,怕學妹說出他求歡被拒,恐造成朋友家人不好觀感,才一時衝動痛下殺手;此外他案發前一周天天跟學妹出遊,感覺到學妹似乎想和另名友人發生關係,所以他才想:「為何別人可以,我卻不行?」因此有了性侵舉動。
另外,法院調查黃男在校人緣頗佳,同學、師長作證指他「很善良、膽子較小」、「同學有需要都會盡力幫忙,大部分同學都蠻喜歡他的」、「被告平時對人很好,可能是體型關係,很多人對他有言語上的侮辱,但是他也沒有表現不開心」,他在押時亦有二、三十位同學寫信勉勵他改過。
「請法官帶回教化」
合議庭認為,黃男並非仇視社會意欲報復的反社會人格者,而是一時受到刺激鑄成大錯,仍然有教化可能,至於性侵部分,因黃男當時誤認學妹已死亡,所以僅構成侮辱屍體、殺人及毀屍罪,最後量處黃男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出爐後,黃男免死引發民眾不滿,有網友砲轟:「台灣最危險的存在就是法官。」「請由法官帶回去教化,並負連帶責任。」
也有網友認為:「這種一時衝動的本來判死機率就幾乎是零啊。」
網友看兩命案判免死
宋子敬:不如讓法官開教化班吧!
彭奎元:毫無人性!這種人還有需教化?可惡。
張欽賢:虎毒不食子,殺死老婆小孩還能教化嗎?讓法官帶回家去教化,別浪費納稅人的錢。
Huang Irina:所以台灣現在進步到殺三個也不會判死刑了嗎?
Sharon Lin:最該要教化的是台灣的法官!
Midol Wu: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句話已經再也不適用了!
莊小晟:所以只要是活的都可以教化就對了!
Wenya Wang:那無辜的女孩!誰要給他一個機會活起來!
張政余:一時衝動就能殺人性侵這種人會好到哪去?更別說事後怎樣處理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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