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48歲淫老闆下藥性侵偷拍9女子‧遭判監18年 

新聞| 2016-04-06| 檢舉

林男下藥性侵偷拍女職員、酒店小姐與女兒同學共9人,遭判刑18年定讞。(資料圖)

(台北5日綜合電)台灣北市林姓機電公司老闆從2010年起在酒、飲料中下藥迷昏女子,再予性侵、偷拍,共有5名陪酒小姐、其公司3名女職員被害,甚至連女兒的女同學都不放過,犯案手法、行徑如同色魔李宗瑞的翻版,最高法院日前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林男18年徒刑定讞。

法官在判決中痛斥林男,不僅用下藥、灌醉等惡劣手段迷昏、性侵被害人,還用手機、DV拍錄性侵過程,企圖方便日後玩賞,根本是以卑劣手段踐踏被害人的人格及隱私權。

目前在押的林男(48歲),離婚,育有一子一女,原本經營一家機電公司,有不少男女職員,他屢以拜訪客戶名義,指定女職員陪他外出。

判決指出,2013年8月,林男要求一名女職員陪他外出。兩人離開公司後,林男帶女職員去吃早餐,趁機在巧克力牛奶中下藥,等藥效發作、女職員昏迷後,把女方帶到北市延平北路探索汽車旅館性侵、偷拍得逞,再送她返家。

女職員隔天清醒後,身體很不舒服,且對前一天的部分行程印象模糊,她質問林男卻遭敷衍,懷疑遭性侵,立刻驗傷並報警提告。

職員女兒同學慘遭蹂躪

檢警到林家搜索,林男得知消息後落跑,並致電要求不知情的哥哥,幫他把家中電腦主機搬走藏匿,檢警上門時遇到要開門離開的林男哥哥,緊急阻擋並查扣電腦主機,隨即循線逮捕林男到案。

檢警在林男電腦中發現一個取名「好影帶」的資料夾,點開一看竟發現十幾個「進房下藥」等類似A....片片名的檔案,檔案中全是林男偷拍的性侵過程。

檢警驚覺林男是以加害過程替每個檔案取名,行徑和李宗瑞性侵女子後偷拍歸檔一樣。

檢警逐一過濾影片內容,查出9名被害人,3人是林男公司女職員,5人是陪酒小姐,第9人是林男女兒的大學同學,這名被害人到林家趕作業,因時間太晚在林家客廳借宿,沒想到熟睡時竟慘遭林男摸胸偷拍。

報導稱,法官指出,林男惡行曝光後仍一再狡辯,犯後態度惡劣,一審原依加重強制性交、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與妨害秘密四罪,合併重判25年,上訴高院後,林男跟其中4名被害人和解,賠償兩女各10萬元,法官因此改判18年。林男上訴後上周遭最高法院駁回,維持二審判決判18年定讞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100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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