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文山區十五分幫成員吳姓男子,本月1日涉嫌持改造手槍尋仇,朝30歲蘇姓男子坐車連開3槍,子彈貫穿車輛打到蘇右手臂,檢警依照殺人未遂等罪嫌拘提吳男到案,並向法院申請羈押,今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吳犯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裁定羈押。
檢警調查,27歲吳姓主嫌不滿4月在北市大安區酒店糾紛案,吳遭人砍傷,心生不滿,傷勢好轉後,日前找到蘇男住家,也鎖定其車輛,6月1日中午12時許,找來陳男、王男開車,守在重慶北路巷弄,待見蘇男車輛出沒,吳男涉嫌持槍連開3槍,其中1發子彈貫穿車門,打中蘇男手臂,幸好送醫急救取出子彈,目前生命徵象穩定。
士林地法院法官審酌,被告坦承持有槍枝犯行,但否認殺人未遂罪行,依照卷內相關事證,認為所涉殺人未遂、持有槍砲等情節,犯罪嫌疑重大,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吳男先前有另案通緝紀錄,本次犯罪情節、動機及事後處置方式與其他共犯供述不一,且刪除手機內相關記錄,又丟棄持有而為及發子彈,認為有串供、滅證之風險,裁定有羈押必要, 羈押。

吳姓主嫌遭法院羈押。記者蕭雅娟/翻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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