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簽署《羅馬規約》不需修憲 賽夫丁:4大罪行自行管制

JNJ0404| 2019-04-18| 檢舉

羅馬規約

(吉隆坡18日訊)外交部長拿督賽夫丁阿都拉指出,若我國核准《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種族滅絕、戰爭罪行、反人道主義罪行及侵略罪,將受本地法律管轄。

「它(羅馬規約)是在國際階段。核准後(如果不撤回),上述4項罪行將在本地法律下被問罪。至於是否需要修憲,答案是:不需要。」

賽夫丁周三晚在馬新社新聞網的清談節目上,這麼指出。

若簽署《羅馬規約》不需修憲 賽夫丁:4大罪行自行管制

外交部長拿督賽夫丁阿都拉(檔案照)

「擬定相關的法律或法令後,若有人民或領袖,但不是國家元首或王室,涉及上述4項罪行中的其中一項,馬來西亞法庭可以提控。如果馬來西亞法庭提控,國際刑事法院不會插手。」

他強調,如果締約國明顯沒有採取行動對付有關罪犯,國際刑事法院將是最後的選擇。

他說,只要有關國家有意及有能力懲治有關罪犯,國際刑事法院是不能插手的。

首相敦馬哈迪在本月5日宣布,內閣議決撤回已在3月簽署的《羅馬規約》。

他說,撤回公約並非因為該公約對我國不利,而是一些有心人士欲假借王室之手,打擊政府並要將首相拉下馬,政府經深思熟慮後才決定撤回。

賽夫丁指出,未來若有意簽署《羅馬規約》,馬來西亞可以重新簽署。

他說,簽署《羅馬規約》是屬於自願性的。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羅馬規約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9/node2049842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