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黃男日前酒後騎車被攔檢,竟以有老母要養為理由拒絕酒測。(馮惠宜翻攝)
台中一名57歲黃姓騎士日前傍晚開車經東區樂業路與二聖街口時,行車搖搖晃晃,還頻頻跨越雙方黃線,遭執行路檢警方攔下執行酒測時,他還閉著嘴不敢吹氣,並對警方表示,他失業有80歲老母要養、因為去洽談工作才喝了兩瓶啤酒,警方一查,黃男已有10次酒駕前科,除依公共危險罪將他送辦,也勸告黃男勿再酒駕,才能孝順母親。
黃男7日17時許騎車經過台中東區樂業路與二聖街口,遭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隊攔下盤查,當時黃男心虛的站在機車右後方,警方即不動聲色問他是否有飲酒,他先是稱沒有,當警方拿酒精檢知器要檢測時,他閉著嘴並不敢吹氣,並坦承飲用啤酒2瓶。
警方提供水給黃男漱口時,他哭訴現在失業中,剛剛是跟人家洽談工作的事情,才會飲酒,而且他要養母親,母親已經80多歲了,身體也不好了,要趕回去弄給母親吃,請警方不要酒測,警方立即回應他「每個人都有母親要養,不是只有你有母親要養吧!」
黃男後來又稱他有食道癌跟口腔癌,請警方通融,警方也回應:「你得了癌症,本該把身體顧好才能照顧母親,你卻還不知檢討,還要酒後駕車,現在被警方查到了,才想到你有母親要養這樣子對嗎?」
黃男經警方施以酒精濃度測試值為0.33MG/L,酒測值相當高,並觸犯了刑法公共危險罪,經查他酒駕被逮竟達10次之多,本次酒駕已是第11次。
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酒後駕車是全民公敵,造成用路人之危險不可言喻,如有飲酒應乘坐計程車,不要貪圖一時之便,酒駕上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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