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注意!接到電費單要及時繳費,否則當心斷電,甚至關閉戶口!
2018-03-20
網絡圖
任何逾期繳付電費的用戶,將會面對1%的罰款。例如A先生最新的電費單是RM 300,而電費單的出單日是2017年10月1日。A先生到11月10日才繳付電費,也就是足足遲了10天。那麼A先生將被罰款,罰款的計算方式如下:
RM 300 X 1% X (10 / 30)
用戶的電費是以30天時間計算,用戶在接獲電費單後,必須在30天內繳付電費。若用戶沒有去繳交電費的話,國能公司就會發出斷電通告,並要求拖欠電費者在7天內繳付電費。
如果用戶無法在指定期限內繳付電費,國能公司就會發出斷電指示,並派員上門拆除電錶保險絲。若他們沒有在30天內繳清電費,國能公司就會關閉有關用戶的戶頭,同時將他們列入黑名單。
這意味著,從發出通告至斷電至關閉用戶戶頭,全程需要97天時間。一旦用戶的戶頭關閉後,往後若要重新申請電供,除了必須繳清拖欠的電費,還必須繳付接駁費。
民眾投訴斷電過程各異
馬華吉蘭丹州聯委會公共投訴局主任楊緒平指出,他接獲民眾投訴,指國能公司斷電過程情況與以往不同,特前來向吉蘭丹國能公司了解實情。
他說,根據接獲的消息,國能公司斷電首個步驟是先把電錶保險絲取下,一周後,用戶若未繳付電費,國能公司將派員上門將電錶及電柱上的電纜拆掉。
他也要求國能公司勿在周四或公假前一天斷電,這往往導致用戶至少2至3天無電源使用,因為周五及沒上班。
他也說,該局斷電之前,應該向用戶出示函件,並有雙方簽名為證。
楊緒平(左三)與國能管理層交流,左起賽阿末、尤斯蘭,右為仄卡馬。
4情況進行斷電行動
尤斯蘭強調,國能公司只會在4種情況下,採取斷電行動,即用戶沒有繳付電費、用戶親自要求國能公司斷電、接獲斷電庭令,及建築危險他人安全。
他勸請屋主或業者,當產業出租時,應以租戶名義申請電錶,如電費單在租戶名下,就可避免租戶拖欠電費,而致屋主無辜被列入黑名單。
他說,國能公司早前已有指示,不會在周四或公假前一天斷電。
另一方面,尤斯蘭說,根據客戶滿意服務指數調查顯示,吉蘭丹國能公司獲得8.8分的極高評價,是全馬之冠。客戶滿意服務指數滿分是10分,吉蘭丹州與霹靂州同分,並列榜首。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9/node1873054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