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賴姓Uber司機,2016年10月竟然大膽的騎客人!賴男當時接獲派遣,到南屯區某間燒肉店外載客人,卻沒想到看到女乘客外型亮麗、身材姣好,加上對方喝得爛醉,便起色心大膽取消叫車紀錄,把客人載去旅館撿屍,期間女子還因掙扎慘被暴打一頓,導致全身是傷,但萬萬沒想到的是,賴男竟辯稱女乘客是因為「%%%太興奮」,搞得滿身是傷、美汝被捏到發紫…
根據《ETtoday》報導,慘被硬上得逞的女子,表示當時友人看她喝得酩酊大醉,便替她叫了一台Uber,但是因為意識不清,自覺得危險遲遲推託,最後在朋友相勸下才上車,未料,女子在車上睡著後,突然覺得下體疼痛,驚醒後才發現被賴男載到旅館,且對方正壓著她持續抽動,嚇得她崩潰尖叫、掙扎,但這舉動反倒讓賴男更興奮,拉著她的頭髮粗魯%%%得逞。
事後,女子一度趁對方不注意純訊息向友人求救,但被賴男發現,對方威脅倘若她不在尖叫,願意載她回家,為保護自身安全的女子,只好等到凌晨返家才驗傷、報警。事情曝光,賴男卻矢口否認性侵,還反控訴對方為錢誣告,甚至宣稱女子「性交過程她還很享受」、「一開始我是先以雙手撫摸她的胸部,但她一時太興奮,用她的手壓著我的手去撫摸她自己的乳房」、「她口頭向我發出邀約,叫我不可以跟別人講,我說好,她問我可不可以跟我做」,直到證據在眼前,賴男才坦言犯案,並強調自己超後悔,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賴男直到最後才坦承犯行,期間一副備受委屈,根本不符刑法59條減刑要件,因此依妨害性自主判刑8年,並認為女子因此受創罹患憂鬱症,認為一審判8年太輕,因此提起上訴。
但二審法官認為,賴男雖罪大惡極,但年底與被害人以65萬元達成和解,還親筆寫了一封道歉信,基於「修復式司法」理念,改判7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來源:rojakla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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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9/node183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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