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婦網戀被騙當毒驢 3年後無罪釋放逃一死
2017年12月27日
瑪麗亞愛薇拉(中)抵達法庭時,面帶微笑,坦然面對鏡頭。(歐新社)
箱子內裝有與案情有關的證物。(歐新社)
(吉隆坡27日訊)育有4名孩子的澳洲籍婦女3年前誤墜愛情騙局被當成毒驢,今日在莎阿南法庭被判無罪釋放,成功逃過死刑。
據報導,被告瑪麗亞愛薇拉(54歲)是於2014年12月7日,從上海飛往墨爾本途中,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轉機時,因隨身的背包藏有1.5公斤的冰毒(Methamphetamine)被捕,一旦被控罪成,將面對死刑。
被告稱,她對背包藏有冰毒一事毫不知情,當時她以為背包裡只裝有衣物。
被告代表律師指出,被告早前在網上結識一名自稱是駐紮在阿富汗的美國軍人,並墜入愛河,當時前往上海是為了提交其「男友」的退休文件。
「離開上海前,其男友的友人將背包交給被告,要她帶回墨爾本,而她當時不疑有他。」
據悉,囚禁在吉隆坡監獄2年多的被告,即將被驅逐出境,重回家園。
國會下議院上個月通過2017年危險毒品(修正)法案,同時修改39B(2A)(d)條文,以賦權法官所有裁量權,判處罪成者死刑或終身監禁,而不需要總檢察署的書面確認罪成者罪行。但有關法案仍未在憲報公布,因此在此之前罪成和正在上訴的死刑者,不適用於新法。
在這之前,39B(2)原條文闡明,罪成將是強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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