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財興(右3起)尋求王欣怡協助,希望兒女能的報生紙能恢復原狀成為公民。右起是傅自剛和卓建國,左為朱俊文。
(吉隆坡17日訊)華裔散工與越南籍妻子在本地註冊結婚12年,竟被告知結婚證書無效,去年重新註冊婚姻,今年則被通知一對子女報生紙無效需補辦,豈料子女從公民變成非公民。
該名散工伍財興(46歲)來自霹靂曼絨,當年因忙碌於工作及不熟悉程序,在2005年透過友人介紹的仲介,以數百令吉委託對方處理婚姻註冊程序。
夫婦倆分別在2008年後2011年迎來兒女,當時為孩子辦理報生紙,獲得大馬兒童卡,可喜的是妻子在2013年獲得永久居留權。
報生紙需重申請
孰知去年起陸續接到曼絨國民登記局來電後,使他開始奔波勞碌的生活。
伍財興指出,當局在去年指他的結婚證書無效後,隨即在5月與妻子重新註冊,所以兩人的註冊日期已從2005年12月變為2016年5月。
他今日在馬華蕉賴區婦女組主席拿汀王欣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時說,國民登記局在今年9月,再次致電給他有關兩名孩子的報生紙需重做,之後他也按照官員指示,惟事後才發現孩子已從公民變為非公民。
「女兒多兩個星期就要升上一年級,校方知悉此問題後,就建議妻子帶女兒申請護照,以辦理入學程序,但問題是瞬間被貶為非公民的孩子,無法享有借課本等國民福利。」
他指出,國民登記局官員指自己結婚證書無效及孩子報生紙需重做,都是透過電話通知,從沒發出任何官方信函,詢問原因時也只交代是總部的指示。
伍財興和妻子展示最新獲得的結婚證書及兒女的報生紙,包括孩子未被當局收回的大馬兒童卡。
冀內政部人道方式處理
王欣怡指出,他們將要求內政部,以人道的方式來處理伍財興的事件。
她呼籲民眾日後申請相關程序,必須按照標準的方式去進行。
她說,伍氏受教育程度不高,才會聽信他人,讓仲介去處理結婚證書。
馬華蕉賴區會秘書拿督卓建國說,一般民眾是無法分辨有效或無效的證書,但伍財興能兩度替孩子申請報生紙的事情上,國民登記局也該負起責任。
他指出,假設事主的孩子已不是公民,但為何還有大馬兒童卡。
出席者還有蕉賴選區居民代表委員會第一區主席朱俊文和馬青蕉賴區團團長傅自剛。
卓建國(右)認為伍財興的事件上,國民登記局也該負起責任。左起是王欣怡和朱俊文。
委託仲介註冊出問題
「早知會演變成今日的情況,當初就該親自申請註冊結婚,不會假手於人。」
伍財興坦言,當初委託仲介時,對方只是讓他簽署相關文件,現今已無法聯絡上仲介。
根據伍氏首份無效的結婚證書,其地址並非現在的霹靂,而是柔佛。
他指出,早期忙碌於工作,加上不了解註冊程序,在聽聞他人指委託仲介也能處理後,才會選擇假手於人。
他坦言,為了處理孩子的報生紙,從9月起就不斷向老闆請假,長久下去的話恐怕會失去工作。
「本身每月薪金約2000令吉,若孩子無法享有本地公民的福利,恐怕微薄的薪水難以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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