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訊)狠母竟把2名女兒當性奴,帶去廉價酒店供外勞飽嘗獸慾,每次收取50令吉。
把女兒當作賺錢工具的巫裔母親(39歲,無業),與丈夫離異後,帶著2名分別8歲及10歲女兒生活。
她被指涉嫌把兩名女兒,帶到新山拉慶某廉價酒店房後便離開,讓女兒與3名孟加拉籍男子獨處,兩名女童事後疑遭孟加拉人凌辱,以發泄性慾。

與3外勞獨處
柔州總警長莫哈末卡利今日披露,警方本月25日接到民眾投報,指一名母親帶女兒去酒店,接著把女兒關在酒店和3名孟加拉籍男子獨處。
他出席和馬電訊(TM)打擊電纜偷竊案活動後,召開記者會說,警方今日在士乃檳當花園,逮捕涉案的巫裔母親,至今未逮到3名孟加拉籍外勞。
莫哈末卡利說,落網母親承認過去一個月,逢周五便帶女兒到酒店陪睡,每次收取50令吉。
他說,母親與涉案的3名孟加拉籍嫌犯認識,其中一人經常去女嫌犯位於士乃的住家,兩人相戀約8年。
兩名女兒是女嫌犯與前夫所生。
莫哈末卡利說,警方援引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ATIPSOM)第14條文、刑事法典376條文(強.奸)及372條文(以賣淫為生或經營淫業),扣查母親。
他也呼籲,民眾發現類似可疑母親帶女兒去酒店的情況,立即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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