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令吉出售女兒「初夜」 親母及女淫媒控上庭 |

陳世賢| 2017-10-13| 檢舉

2名女被告被女警押到老越推事庭面控。

(美里、老越13日訊)以1000令吉出售14歲女兒「初夜」還債的無良婦女,今日聯同一名女淫媒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15年監禁刑罰!

30歲的受害者母親與扯皮條老闆娘(45歲,卡拉OK業者),今早雙雙被控上老越推事庭,面對逼迫未成年賣淫控罪,兩人一致否認有罪,獲推事可利馬任允許他們各別以8000令吉和兩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兩名被告因讓未成年少女賣淫,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並與刑事法典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15年監禁。

另外,可利馬任也諭令兩名被告在保釋後,不得與受害者接觸,但案件審訊日期尚未決定。

案情指出,欠下滿身債的受害者母親於今年4月,出售14歲女兒初夜給一名男子,受害者則在老越某旅舍客房,遭該名男子3度性侵;此事是由另一名被告扯皮條所造成。

據早前報導,受害者在事隔半年後,於10月8日向村長哭訴此事,並在村長陪同下向老越警方報案,警方則第一時間扣留了兩名被告查辦。

警方隨後於10月10日逮捕涉嫌買下受害者初夜的嫌犯(23歲),更進一步揭發嫌犯是受害者舅舅,嫌犯也被延扣至本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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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9/node167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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