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發空頭支票 貿易商被控6罪名 |

陳世賢| 2017-10-13| 檢舉

 

(北海13日訊)「為什麼要扣手銬?有這個必要嗎?」

涉嫌簽發6張價值百萬令吉空頭支票的華裔服裝貿易商,今日在欺騙罪名下被控上北海法庭,唯他否認有罪,法官允准他以10萬令吉保釋外出,案展11月14日過堂。

(本報劉峻賓攝)

現年39歲的被告張鵬偉(譯音),今日面對6項控狀,原本他被帶往大山腳法庭面控,但因涉及百萬令吉失信款額,需被帶往北海地庭面控。

被告被警員押至北海法庭時,因被扣上手銬,而頻頻問負責此案的查案官,指「為什麼要扣手銬,有需要嗎?」

被告聆聽控狀後不認罪,主控官林素馨副檢察司向法官建議以200萬令吉保釋金讓被告保外,但被告辯護律師本納迪以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以及育有4名兒女為由,要求減保釋金。

法官諾哈雅蒂最後允准將保釋金降至10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

根據6項控狀,被告以公司董事身分,在去年9月至今年2月之間,分別向運輸公司職員開出5張各20萬令吉款額的支票,及1張4萬4111令吉4仙款額的支票,唯被告已知道有關支票的戶頭已關閉。

被告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罪名,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最少1年或最高10年監禁,另可加罰款及鞭刑。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9/node167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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