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爆!!!沒駕照的哭去吧!駕考新規出爐,太難了!10月1日起實施!

Happy| 2017-09-17| 檢舉

 

最新爆!!!沒駕照的哭去吧!駕考新規出爐,太難了!10月1日起實施!

所有想學車的人注意啦!

留給你們順利通過駕考的時間,

可能只剩一個半月了......

因為,十月以後你可能會哭著說:

教練......求你......我想要駕照!

 

     近日,

公安部交管局科研所官方微信發布消息,

新修訂的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GA 1026)

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詳細規定了新的駕考評判標準。

 

 

其中許多考試項目增加了時間限制,

直接評判不合格的操作也有所增多 。

也就意味著,

10月1日後,想通過駕考更難了。

 

      

      

一起來看看具體都有哪些變化

 

 

 

一些考試項目增加時間限制

新的駕考標準調整了理論考試的試題內容和比例,更加突出安全文明行車、典型違法行為認知等內容的考核,考試內容更加貼近實用。

根據梳理其中最主要的變化首先表現在對於一些考試項目增加了時間限制。

 

比如,科目二的倒車入庫和側方停車,此前的標準只是規定了具體的操作規範,但新的標準卻明確了完成操作的時間限制。其中倒車入庫完成時間不能超過210秒,側方停車完成時間不能超過90秒,一旦超出時間即判為不合格。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同樣有多項操作增加了時間限制 。比如,綠燈亮起後的車輛起步,原本並無時間限制,但新標準明確規定「前方無其他車輛、行人等影響通行時,10秒內未完成起步的」直接評判為不合格。

     

在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操作,此前的標準要求必須打轉向燈,沒有打轉向燈的扣10分。但在新的標準中,此項要求更為嚴格,不打轉向燈的直接不合格。打了轉向燈但時間未滿3秒就轉向的直接不合格。

 

路口不禮讓行人直接不合格

 

新的評判標準對於很多項目的規定的都更為詳細,更貼近實際道路駕駛技能的考核。

比如科目二直角拐彎項目,此前的規範是:駕駛車輛按規定線路行駛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拐彎一次通過,中途不得停車,車輪不得碰軋車道邊線。新的標準則在此基礎上要求「 應開啟轉向燈,完成轉彎後關閉轉向燈。」

科目三「起步」項目中,規定「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後視鏡,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直接不合格; 變更車道時 ,控制行駛速度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50厘米的,不合格。

除此之外,新的考試標準也更加注重駕駛人的安全文明意識。比如,科目三考試就明確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不按規定讓行的直接不合格。

在通過斑馬線和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項目中,明確不按規定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 動車的,不合格。

 

(紅色為新增或修改內容)

 

  劃重點  

以下為科目三評判標準

主要變化見黃色標註文字

通用評判:不合格情形

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判為不合格:

a) 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的;

b) 遮擋、關閉車內音視頻監控設備的;

c) 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的;

d) 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刮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的;

e) 啟動發動機時擋位未置於空擋(駐車擋)的;

f) 綠燈亮起後,前方無其他車輛、行人等影響通行時,10秒內未完成起步的;

g) 起步時車輛後溜距離大於30cm的;

h) 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的;

i) 單手控制轉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控制行駛方向的;

j) 車輛行駛方向控制不準確,方向晃動,車輛偏離正確行駛方向的;

k) 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速度的;

l) 使用擋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的;

m) 車輛在行駛中低頭看擋或連續2次掛擋不進的;

n) 行駛中空擋滑行的;

o) 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s的;

p) 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影響交通安全的;

q) 不按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信號行駛的;

r) 不按規定速度行駛的;

s) 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的;

t) 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的;

u) 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

v) 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s即轉向的;

以上兩項評判從專項評判引入到綜合評判,之前扣10分,現在直接不合格

w) 爭道搶行,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

x) 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的;

y) 連續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的;

z) 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的;

aa) 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

ab) 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的;

ac) 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ad) 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的;

ae) 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採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af) 因觀察、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的;

ag) 駕駛摩托車時手離開轉向把的;

ah) 二輪摩托車在行駛中左右搖擺或者腳觸地的;

ai) 摩托車制動時不同時使用前、後制動器的;

aj) 考生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

 

通用評判:扣10分情形

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a) 駕駛姿勢不正確的;

b) 起步時車輛後溜,但後溜距離小於30cm的;

c) 操縱轉向盤手法不合理的;

d) 起步或行駛中掛錯擋,不能及時糾正的;

e) 轉彎時,轉、回方向過早、過晚,或者轉向角度過大、過小的;

f) 換擋時發生齒輪撞擊的;

g) 遇情況時不會合理使用離合器半聯動控制車速的;

h) 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的;

i) 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使用喇叭的;

j) 制動不平順的;

k) 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不按規定讓行的。

 

專項評判

上車準備

a) 未逆時針繞車一周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境的,不合格;

b) 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起步

a) 制動氣壓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b) 車門未完全關閉起步的,不合格;

c) 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後視鏡,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d) 啟動發動機時,擋位未置於空擋(駐車擋)的,不合格;

e) 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未及時糾正的,不合格;

f) 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但能及時糾正的,扣10分;

g) 發動機啟動後,不及時鬆開啟動開關的,扣10分;

h) 道路交通情況複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i) 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的,扣5分;

j) 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的,扣5分;

k) 啟動發動機前,不檢查調整駕駛座椅、後視鏡、檢查儀表的,扣5分。

 

直線行駛

a) 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行的,不合格;

b) 遇前車制動時不及時採取減速措施的,不合格;

c) 不適時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扣10分;

d) 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或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採取減速措施的,扣10分。

 

加減擋位操作

a) 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擋的,不合格;

b) 車輛運行速度和擋位不匹配的,扣10分。

 

變更車道

a) 變更車道前,未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並向變更車道方向回頭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b) 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c) 變更車道時,控制行駛速度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靠邊停車

a) 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並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不合格;

b) 考試員發出靠邊停車指令後,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的,不合格;

c) 停車後,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的,不合格;

d) 需要下車的,在打開車門前不回頭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e) 下車後不關閉車門的,不合格;

f) 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50cm的,不合格;

g) 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h) 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的,扣10分;

i) 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鬆行車制動踏板的,扣10分;

j) 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的,扣5分。

 

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

a) 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的,不合格;

b) 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c) 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不合格;

d)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的,不合格;

e) 左轉通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扣10分。

 

通過人行橫道線、學校區域、公共汽車站

a) 不按規定減速慢行的,不合格;

b) 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c) 未停車禮讓行人的,不合格。

 

會車

a)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或未與其他車輛、行人、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b) 會車困難時不讓行的,不合格;

c) 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對方來車的,不合格。

 

超車(新增項目)

a) 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並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不合格;

b) 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c) 超車時,未回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的,不合格;

d) 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e) 超車後,駛回原車道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並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不合格;

f) 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一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的,不合格;

g) 當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的,扣10分。

 

掉頭

a) 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的,不合格;

b) 掉頭地點選擇不當的,不合格;

c) 掉頭前未開啟左轉向燈的,不合格;

d) 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夜間行駛

a) 不能正確開啟燈光的,不合格;

b) 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c) 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的,不合格;

d) 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的,不合格;

e) 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f) 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的,不合格;

g) 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h) 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的,不合格;

i) 進入無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的,扣5分。

 

模擬夜間燈光使用

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評判按夜間行駛規定執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特彆強調,此次修訂,更適應實際道路環境,更貼近安全駕駛實際,有的項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試內容調整了考試科目,有的增加了考試點。綜合來看,此次修訂不是增加考試難度,因此提醒正在待考或有計劃報名的學員,不必著急趕時間節點前參加考試,以免造成「擁堵」。

01

 

考核變化要點

1、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識考核

 

根據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要求,調整相關考試內容:

 

 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內容全部調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項目中;

 

 調整考試內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知識考題比例,單列文明行車常識、典型事故案例等內容;

 

 調整考試操作,如科目三起步、變更車道、靠邊停車、超車項目中增加「回頭觀察」動作,直行通過路口、左右轉彎等項目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評判為不合格,從細節動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識。

 

2、更加契合實際道路交通環境

 

 理論考試模擬實景。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增加情景類試題,通過文字或圖片、視頻等情景形式模擬實際道路交通場景,考核考生對實際道路交通情況認知、判斷和處置能力。

 

 場地駕駛考試突出實用性。在保障安全駕駛的前提下,對科目二倒車入庫、樁考、單邊橋、直角轉彎、連續障礙等項目中,允許適度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後進行駕駛操作。對中途停車的,由考試不合格調整為「每次扣5分」。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強調安全文明操作。如掉頭項目增加減速或停車以及開啟轉向燈等要求,在通過路口項目增加「改變方向提前開啟轉向燈」等操作和扣分要求,突出實際道路駕駛需要,培養考生良好駕駛習慣。

 

3、更加方便群眾考試領證

 

優化調整考試組織。

 

 小型車:調整科目三夜間考試方式,採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

 

 大型車:對科目二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項目不再補考;對夜間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白天考試成績保留。

02

 

主要變化內容

 

1

 

科目一、科目三 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科目一

考試題型與比例

 

科目三

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試題內容比例

 

2

 

科目二

 

(一)考試內容與組織。

小型車考試內容「夜間行駛」修改為「模擬夜間燈光使用」。汽車類駕駛證考試全部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系統進行評判。大型車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時,未扣分的已考項目不再補考。

(二)考試操作與評判。

科目二

考試評判主要修改一覽

 

3

 

科目三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一)考試內容與組織。

大車夜間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時,白天考試成績保留;補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預約考試,參加白天考試和夜間考試。使用機動車駕駛人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系統的,採取人工隨車和機動車駕駛人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系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判。

(二)考試操作與評判。

科目三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操作和評判主要修改一覽

 

看完了,再幫你梳理一下

10月1日後駕考的親們

下面這些情況一定要注意了

1、場地考中途停車鬆了,改為「每次扣5分」

 

理論考試增加模擬實景。

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增加情景類試題,通過文字或圖片、視頻等情景形式模擬實際道路交通場景,考核考生對實際道路交通情況認知、判斷和處置能力。

 

場地駕駛考試突出實用性。

在保障安全駕駛的前提下,對科目二倒車入庫、樁考、單邊橋、直角轉彎、連續障礙等項目中,允許適度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後進行駕駛操作。對中途停車的,以前是直接判考試不合格,現在調整鬆了,改為「每次扣5分」。

 

2、路考要求緊了,不提前打轉彎燈要扣分

 

針對科目三路考,新辦法更注重安全文明操作。如掉頭項目增加了減速或停車以及開啟轉向燈等要求,在通過路口項目增加「改變方向提前開啟轉向燈」等操作和扣分要求,突出實際道路駕駛需要,培養考生良好駕駛習慣。

 

3、大車場地補考,未扣分項目不再補考

 

對於小型車,調整科目三夜間路方式,採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對於大型車,如果科目二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項目不再補考;對夜間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白天考試成績保留。

 

4、側方位停車,超時將判不合格

 

對於科目二考試中的側方位停車,如果中途停車,以前判不合格,現在改為扣5分;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將直接判不合格。

 

5、路考評判整體趨嚴,新增多項「不合格」

 

新的辦法,對科目三路考評判整體趨嚴。比如,起步、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由扣10分改為不合格;起步、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秒即轉向,也直接變為不合格;靠邊停車需要下車的,打開車門前不回頭觀察左後方交通狀況的,直接判不合格;停車後,車身距道路右側邊緣線或人行道邊緣大於50厘米,以前是扣10分,現在改為不合格。

 

6、不主動避讓行人,直接判不合格

 

如果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右轉彎,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直接判為不合格。

 

由此看來,之前網傳的

「倒車入庫210秒」

「側方停車90秒」

「轉向燈滿3秒才可走」

「綠燈10秒內起步」等

具體時限及部分細則

暫未在權威解讀中體現

仍 待 核 實!

新規10月1日開始實施

要參加駕考的小夥伴們

你們準備好了麼?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9/node16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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