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判Google刪全球連結 首開先例惹爭議

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三針對一項侵權案做出裁定,要求網路搜尋引擎Google刪除一個侵權網站的連結,這是國際首見此類判例,對國際版權保護案具有指標意義,但有民權團體批判這創下網路審查惡例,此舉有侵害言論自由之嫌。案件由英屬哥倫比亞的電信設備製造商Equustek Solutions提告,他們發現另一家科技業者 Datalink Technology Gateways侵權,用自家產品混充為Equustek的產品在網路販售,如果一般民眾上網搜尋同類產品,可能搜到山寨貨,因此要求Google刪除所有跟Datalink公司有關的網頁索引,以杜絕該公司銷售仿冒品。 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指出,「網路無國界,網路領域遍及全球。」要讓禁制令答到其目標,禁制令效力就必須涵蓋Google營運的所有領域,也就是全球。2012年,Equustek Solutions 指控經銷商Datalink Technologies Gateways拿他們的產品混充為Equustek公司產品在網路出售,侵犯Equustek權利,要求Google把Datalink公司的網路搜尋連結刪除,Google把加拿大境內有關侵權產品的345個連結刪除了,但Datalink公司搬離加拿大另起爐灶,網路仍可搜到侵權商品,英屬哥倫比亞高院應Equustek公司要求擴大禁制令,下令Google刪除海外更多的相關連結。Google認為這樣妨礙言論自由,向最高法院上訴,但遭駁回。法院表示:「這不是一項要求刪除自由言論、價值觀陳述的禁制令,言論自由並不包括協助非法銷售商品。」如果只刪加拿大的相關連結,消費者仍可輕易透過網路買到侵權的商品,所以有必要把禁制令擴及全球。最高法院表示:「如無禁制令救濟,Google會繼續助長(對Equustek)的損害。」法院認定禁制令有效範圍遍及全球。包括國際人權觀察組織、加拿大民權組織等民間組織,都很關切這項判決,對於加拿大法院的判決是否適用於全球,也引發一些辯論。倡議加拿大通訊自由的民間團體「開放媒體」(OpenMedia),認為這項判決重挫公民資訊與言論自由:「各國政府和商業實體將視這項判決為審查要求的合理藉口,原本合法合理的內容因地球另一端的法院命令而從網路消失。」渥太華大學法律教授吉斯特(Michael Geist)則以台灣、伊朗為例,反對這項禁令,他在部落格發文寫道:「假如中國法院下令Google刪除台灣網站連結會如何?或假如伊朗法院下令刪除同性戀網站連結?各國反令不同,這樣的衝突也極可能發生。如此可能造成兩種問題,某地的法院可以擅自決定其他地方的人的網路自由,或是像Google這樣的公司可以選擇性決定要不要遵守裁決。」(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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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9/node155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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