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13歲長女入獄,出獄後又性侵8歲幼女!兒子大義滅親舉報狼父!按照巫統部長《先奸後娶論》,娶了女兒就沒事?
狼父死性不改,去年性侵18歲長女被判監後,出獄後再對8歲幼女施狼手,侵犯幼女私處,遭孩子大義滅親,報案逮捕狼父。
此案是本月4日,清晨6時30分,在迪沙柏邁花園一間住家內發生。嫌犯今年53歲,是一名割草工人,妻子因無法承受他的性需求,一年前已分居,兩人育有3男3女。
依斯干達布特里警區主任諾哈欣說,受害者13歲哥哥本月7日早上報案,指父親要求8歲女兒跟他發生性行為,導致受害者下體受傷,還留下白色液體。
「警方已逮捕該名嫌犯歸案,延扣7天助查至本月14日。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76B項條文(與未滿18歲少女進行性交易條文)調查案件。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不少過6年和不超過20年及鞭笞。」
諾哈欣今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上述案件詳情。出席者包括依斯干達布特里警區副主任古瑪、刑事案查案官扎馬尼和兒童刑事案查案官阿末。
諾哈欣透露,嫌犯去年侵犯當時18歲女兒後,女兒不甘被侵犯,向警方報案,嫌犯被判入獄4個月。
「嫌犯去年杪被釋放後,本月4日侵犯8歲的幼女。警方已申請保護令,不讓嫌犯接觸女兒。」
另外,諾哈欣透露,本月7日,清晨6時40分,在順和花園一間娛樂中心前路段發生一宗停車位問題而引發的襲擊案,一名男子遭人以利器攻擊頭部和臉部,警方已逮捕一名涉案者,並追查其他涉案者的下落。
他指出,涉案者年齡23歲,承認與其他3人涉案,嫌犯將延扣至本月12日,警方同時追查3人的下落。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條文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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