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全球最命大的人:連頭上中了一槍都沒事

舒活族| 2017-03-01| 檢舉

有些人天生就命大到死神都繞道而走,在正常人看來都是難逃一死的,然而他們卻安然無事!簡直是令人羨慕嫉妒恨!比如麥克(Michael Moylan) 的老婆在他睡著時對他的頭開了一槍,他隔天醒了後才說他頭很痛。

威斯羅先生(Mr。 Withrow) 自己把自己的電鋸傷給縫好後,喝了一灌酒才開去醫院。但是當時他還在學開車,開到一半還被警察攔下來,開了張酒駕的罰單後才繼續開往醫院。

在1823年,休葛來斯(Hugh Glass) 在跟熊搏鬥後,一隻腳被截肢,讓他的夥伴都以為他死定了,所以將他丟下。沒想到他在六星期後爬了很長一段路回來了。

理查(Richard Kral) 開車時遇到雪崩並且被雪給困住,他喝了30公升的啤酒,並且用尿來融化身旁的雪,四天後他才被救出來!

傑克林(Jacklyn Lucas) 在14歲時非法的加入海軍,謊稱自己已經17歲了。17歲時他還曾往兩顆手榴彈上跳,雖然被炸成重傷,但經過22次手術,他還是活下來了!

湯瑪士(Thomas Dotterer) 在被強劫時被射中眼睛,他事後告訴記者,他那個禮拜發生最糟的事是世界摔角娛樂(WWE) 皇家大戰的比賽結果。

55歲的馬勒丁斯特雷(Martin Strel) 在2007年以66天的時間游完亞馬遜河,問到他那兩個月的飲食時,他表示他每天都會喝紅酒,最多一天曾喝兩罐紅酒。

前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 在胸膛中槍後還講完了他90分鐘的演講。

傑克(Jack Churchill)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曾只帶用長刀和弓箭上戰場。

潘濂曾在救生艇上在海中漂流133天,他喝鳥血存活,還用水罐打死了一隻鯊魚…

35歲的波蘭男子在喝醉後頭中槍,結果他在5年後才發現腦袋中的子彈。

喬希(Josh Lewis) 在外送比薩時被刺傷,車子也被搶了,但是他步行把所有的比薩送完後才去醫院。

萬斯(Vance Flosenzier) 的侄子在佛羅里達的海邊被鯊魚攻擊,萬斯把鯊魚脫出水中並且把小男孩的手臂給拿回來,最後醫生成功把手臂接回去。

瓦特(Walter Summerford) 曾被閃電擊中3次,但都活下來了。在他死後(不是因為閃電而死) 他的墳墓也被閃電擊中…

蘇珊(Susan Kuhnhausen) 的老公僱用了一位殺手要去謀殺他老婆,但是最後那個殺手被蘇珊徒手殺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9/node143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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