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離婚分手費到底有多少?

林夢幻| 2016-03-21| 檢舉

明星分手費有多少 但這段婚姻僅僅維持了15個月,就被曝亮了紅燈。原因是兩人性格不合,聚少離多。而相關人士稱,車曉在離婚後分得了3億家產,令人咋舌。不過,2010年時,胡潤百富榜排名,李兆會就憑藉100億元的財富排在第85位。所以,即便真的是分給車曉3億財產,對他來說,也不算什麼大數目。

孫寧:雙方共有財產4月10日,演員王學兵的宣傳伍小姐證實,王學兵和同為演員的孫寧已於近日辦理了離婚手續,正式結束了3年的婚姻生活。她否認網傳兩人因禮金和生育問題分手,但並未透露離婚的真正原因。

王學兵與孫寧在2007年因為合作拍攝電視劇《忘不了》擦出愛情火花,之後兩人順利發展為戀人,感情進展穩定,並於2009年9月喜結良緣。

趙秀仁:不是巨額數字,一般範圍之內柳時元結婚18個月,前日驚傳竟遭老婆休了!他前年閃電迎娶懷有身孕的圈外女友趙秀仁,婚後3個月升格當爸。有傳趙秀仁無法適應當「星老婆」,曾離家出走一個月,並且討厭老公沉迷玩賽車,於是在上月22日單方面向首爾家事法庭提出離婚申請。

趙秀仁的訟訴律師4月9日在接受《日刊體育》採訪時,卻澄清了「不滿丈夫賽車而導致離婚」和「離家出走」的說法。該律師表示,「坊間流傳的夫人離家出走的傳言,完全是空穴來風」。至於所謂的要求巨額贍養費,律師強調「夫人要求分割的財產和撫恤金並不是巨額數字,只是在一般範圍之內。但是,夫人要求對女兒享有撫養權,現在已帶著女兒回到娘家」。

梁洛施:一棟豪宅和5億港元連產三子的梁洛施,雖然生子有功,但是最終難以走入李家豪門,近日高調與李澤楷正式分手,據悉,是因為李嘉誠並不同意梁洛施做李家媳婦,依然奉行「門當戶對」原則,雖然李家也給出大手筆,給梁洛施的分手費是一棟豪宅和5億港元。

但是梁洛施最終難逃母子分離的結局……娛樂圈明星分手跟普通人分手沒什麼大不同,唯一不同的是,人家分手都是價格不菲的補償和令人咂舌的豪宅。

馬雅舒 2000萬 吳奇隆和馬雅舒曾經是娛樂圈最令人羨慕的一對。吳奇隆出道十幾年,沒有緋聞、沒有炒作、沒有負面消息,堪稱圈中罕有的「三無」明星,很多人都直呼馬雅舒找了一個好老公。誰知道這對曾經被稱為「模範夫妻」的兩人也會勞燕分飛。離婚後,吳奇隆將自己名下八棟房產里的六棟過戶給馬雅舒,外加一百萬人民幣贍養費。

有台灣媒體稱吳奇隆為離婚付出一億台幣的代價(包括房產和現金,約2,000萬人民幣),對此,馬雅舒表示否認。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吳奇隆稱:「我做一個男人,該給的都給了。」他身邊好友也證實了這一點:「車,現金,還有房子,具體價值多少只有他們兩個知道,但北京應該至少有兩套房子,昆明兩套,其中一套是別墅。現在吳奇隆自己都沒有車坐,出門靠打車的。」

林美貞:1,088萬 台灣演員孫興和第二任妻子林美貞曾是娛樂圈羨煞旁人的恩愛夫妻,林美貞也曾當選馬來西亞小姐。夫妻兩人一起出書,一起開店,一起代言產品。但是由於孫興長期在內地拍戲,聚少離多,最終孫興戀上了一位內地80後女孩,選擇與結婚5年的林美貞離婚,不得不付出高達5,000萬台幣(約1,088萬人民幣)的巨額贍養費。

更搞笑的是,他還一直在負擔第一任妻子的贍養費。孫興表示只要是在自己的能力之內,就一定會不惜任何代價地幫助前妻。他曾經對兩任前妻說過:「永遠是我喝水你們吃飯,永遠不會是你們吃飯我在吃鮑魚。」對於此次離婚,林美貞稱「跟錢財沒有關係。」而孫興也「大度」放言:「離婚後我會跟林美貞成為更好的朋友。」

賈靜雯:2,600萬新台幣(摺合人民幣546萬)。 賈靜雯不示弱,以傳真聲明稿,痛斥孫志浩從沒付給賈靜雯和孩子生活費用,還說願意把兩人共有房子1/2持份還給孫志浩,她愛女兒勝過房子和錢。

潘越雲(800萬新台幣) 兩年前因一段曝光的婚外情,潘越雲與畫家丈夫黃光全鬧得沸沸揚揚的離婚事件,終告段落。黃光全向法院撤銷了對潘越雲通姦及妨害家庭罪的訴訟,並同意離婚,女兒的撫養權歸女方。

據傳,潘越雲給了前夫精神撫慰金800萬新台幣。恢復自由身的潘越雲,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自嘲非單身貴族,而是單親媽媽。她表示兩年來慢慢和女兒溝通離婚的事。

謝玲玲 4億港幣 據香港媒體報道,在婆婆的支持下,謝玲玲獲得了高達4億港幣(約3.44億人民幣)的安家費,比幾乎同期離婚的黛安娜王妃還要多,創下了當時明星離婚賠償之最。

但謝玲玲離婚後,並未離開林家,而是選擇繼續照顧孩子和老人。10年的單親媽媽生活,也讓她對離婚也有了新的理解:10年前覺得離婚遺憾,10年後離婚覺得是成長,是新生。

羅嘉良 方敏儀 3445萬 香港演員羅嘉良與前妻方敏儀戀愛16年,98年結束愛情長跑,在溫哥華舉行婚禮。但從02年開始,二人感情逐漸轉淡,矛盾激化,婚姻頻頻亮紅燈,不過由於方敏宜不甘心剪斷一段已經相隨了二十多年的感情,加上擔心離婚會影響兒子的成長,所以一直拖到08年才正式離婚。

麥當娜(5000萬英鎊): 據麥當娜發言人介紹,麥當娜支付給蓋里奇的離婚費創造記錄,約在5,000萬至6,000萬英鎊之間,其中包括在英國的鄉間別墅、住宅及倫敦的一家酒吧,這些都歸蓋里奇所有。但是兩人3名子女的監護問題還未最終決定。麥當娜和蓋里奇擁有高達5.25億美元的資產,絕大部分屬於麥當娜,蓋里奇僅擁有3,500萬美元。

布蘭妮2006年與老公凱文離婚,很多人認為24歲的布蘭妮可能得將自己的一半財產分給凱文,但事實上,她在婚前協議中已經表示,她6,500萬美元的財產不會給凱文一分一厘。這份協議長達60頁,可以說保護了布蘭妮結婚前就掙到了她大多數的家產。但此後前夫推翻了離婚案,並搶奪了三個孩子的撫養權,而布蘭妮也為此付出了5,000萬美元的巨額費用!

對此,劉燁經紀人予以否認,稱謝娜和劉燁分手已很久了,800萬元分手費一說純屬胡說。劉燁聽說這個傳聞時笑了,他的第一反應是「我幹嗎呀,又不是瘋了」。他覺得這個說法太不負責任了,所以不去理會,並且希望大家不要亂猜測。而謝娜經紀人也表示此事純屬子虛烏有。娛樂圈事情向來真真假假,撲朔迷離,雖然雙方極力否認,但究竟劉燁又沒有豪擲800萬,我們也無從得知。

據張雨綺的前助手透露:為了讓張雨綺離開汪小菲,汪小菲母親張蘭給了她600萬的分手費,從此息事寧人。「不然以張雨綺這麼要面子的性格,不可能在分手後還在微博上為小菲說好話的。」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5/node97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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