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四歲半起梅艷芳就開始賣唱養家,原本十分顧家,對梅媽非常孝順,和哥哥、姐姐的關係也很親近。可是,梅媽和家人對梅艷芳所做的這一切,並不感激,對辛苦養家又漂亮孝順的梅艷芳非但不親不疼,反而一味溺愛好吃懶做的長子梅啟明。 這對母子在梅艷芳大紅之後更把她當做搖錢樹,做了很多傷天害理的事情,導致梅艷芳對她的哥哥和媽媽日益冷漠,關係僵化。


3月19日深夜,港媒曝光了梅啟明的近況,梅啟明一路閒逛,看起來沒什麼事做,而事實上,他與太太都沒有工作,收入為零,不過幸好有一個「好媽媽」,每個月給錢養著他們一家三口。梅艷芳母親月領8萬生活費,這就在物價很高的香港,也算很多了,至少生活無憂,就算攢也得能攢下點吧,而且兒子正當壯年,不去工作,反而等著梅媽去搶奪妹妹的遺產。

梅艷芳避免媽媽過度揮霍,生前曾成立信託基金,每個月再提供生活費給覃美金花用,不過覃美金為一次取得女兒遺產,不惜多次打官司,與兒子梅啟明對簿公堂爭產,覃美金也因爭產失利、欠下巨額訴訟費,日前覃美金還現身哭窮,稱自己在路邊撿菜吃。

她生前曾坦言家中只和姐姐感情深厚,和母親,哥哥關係一直不好,皆因大家早年因錢財產生重大分歧,對他們非常失望。最後梅艷芳在去世前做出以上遺屬。梅母每月可從佛學會中領到7萬港幣,按香港人的工資收入標準,等於5個香港成年人的收入,每月除去房租,生活費,在香港根本不用擔心醫療問題。梅母關能過上幸福的晚年,但梅母根本不是過日子的人,好賭成性,最後落成如此下場,真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人性有自私的一面,父母與兒女之間,也是人際,自然有親近的也有疏遠的。有些人的成長,缺失了愛,得不到認同,沒有學會如何與不完美的自己和解,成為父母之後,也就沒有學會對子女給予愛,甚至只會索取。人與人相遇終究是緣分,像梅艷芳母親那樣的,就屬於孽緣吧,她的子女在世上不得不經歷的苦,這樣看,做好了自己,得不到父母認可,也就不為難自己了。

她至死至終都沒有得到過母親的愛,這不能不說是種可悲。她事業如日中天,唱歌和演戲為她帶來了不少的金錢,可愛情卻遲遲沒有歸宿,對一個女人來說是遺憾的,對梅艷芳留了那麼多財產給母親,母親卻利用女兒的名聲上媒體討要遺產,這對梅艷芳來說更是可悲,就是去世了也不得安寧。

梅艷芳一生最不幸的事,不是紅顏早逝,不是一生未得一真愛,而是生在梅家,做了覃美金的女兒,成了梅啟明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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