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丈夫新妻「狐狸精」·女商人被判賠40萬令吉

追光著| 2018-03-05| 檢舉

 

罵丈夫新妻「狐狸精」·女商人被判賠40萬令吉

2018-3-5

 

 

 

48歲的瑪麗亞是因不滿其丈夫的前妻哈迪嘉及女兒諾莎芝琳頻頻騷擾她,並怒罵她為狐狸精,而在2016年12月30日入稟高庭喊告。

女商人哈迪嘉(右)和瑪麗亞法麗達(左)從閨蜜變仇人。

(吉隆坡5日訊)因頻頻怒斥前夫的新妻為「狐狸精」,一名女商人及其女兒迄今必須為此付上代價,支付40萬令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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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諭令女商人哈迪嘉及其女兒諾莎芝琳必須賠償40萬令吉給著名馬來女藝人拿汀瑪麗亞法麗達外,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萬阿末法立也諭令倆人支付5萬令吉堂費。

高庭是於2017年11月7日在哈迪嘉和諾莎芝琳拒絕出席審訊的情況下,批准瑪麗亞要求發出「缺庭判決」的申請,並在今日估算出哈迪嘉和諾莎芝琳必須賠償的數額。

高庭也在同一天撤銷哈迪嘉和諾莎芝琳對瑪麗亞所提出的「反起訴」。

48歲的瑪麗亞是因不滿其丈夫的前妻哈迪嘉及女兒諾莎芝琳頻頻騷擾她,並怒罵她為狐狸精,而在2016年12月30日入稟高庭喊告。

瑪麗亞與64歲丈夫拿督拉曼沙谷的前妻哈迪嘉原是手帕交兼生意夥伴,惟倆人最終因爭奪拉曼沙谷而撕破臉皮,最後更鬧上法庭互揭瘡疤。

瑪麗亞較前曾連同丈夫召開新聞發布會,聲稱本身已無法忍受哈迪嘉和其女兒諾莎芝琳的野蠻攻擊,而決定採取法律行動,要求高庭發出禁令禁止哈迪嘉兩母女繼續誹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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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她要求高庭發出庭令,禁止哈迪嘉繼續通過手機短訊丶電話丶社交網站如臉書和Instagram,以及其它通訊的形式騷擾她,或通過任何代理及員工散播任何有損她聲譽的聲明,及繼續使用其肖像為美容中心代言人進行宣傳。

瑪麗亞聲稱,哈迪嘉幾乎每個星期都會耍新招數,試過一天發數十個短訊羞辱和斥罵她,甚至曾恐嚇會潑她鏹水丶僱請殺手槍殺她丶撞死她及淋她紅漆。

她聲稱,哈迪嘉對外宣稱她是一個壞心腸及使用巫術的繼母,且掌摑7歲的繼子卡立夫,而類似的指控已超越其底線,令她不得不採取法律行動來阻止哈迪嘉。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5/node18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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