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男友圖強 暴!姐撞破救人!少女自殘險輕生!親生母竟要息事寧人?

追光著| 2018-02-18| 檢舉

母親男友圖強 暴!姐撞破救人!少女自殘險輕生!親生母竟要息事寧人?

     2018-02-18     

 

 

37歲送貨員到女友家過夜,卻兩次企圖強 奸女友的17歲的女兒。一次女友剛好回來,他只好停手;另一次,17歲女受害者的姐姐因為要到主人房上廁所而發現,保住她的清白,並揭發他的惡行。

案件於2012年3月11日和13日發生,地點是北部的一個組屋單位。為保護受害人的身份,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資料。

被告被控四項罪狀,包括用手指性 侵她、企圖強 奸和非禮罪。他否認有罪,經過11天的審訊後,今年1月19日被判罪成,法官將在本月23日下判。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目前42歲,是一名送貨員,已經離婚。受害人當時年僅17歲,準備進入理工學院求學,她的父親在2010年過世,母親隔年和被告成為戀人,受害人一直稱他為「叔叔」。

受害人與母親同睡主人房,母親睡雙人床,受害人睡單人床,但兩床並排。她還有個姐姐, 有自己的房間。

被告在2012年開始經常在女友家過夜,在3月11日和13日兩次企圖強 奸少女。

第一次:3月11日凌晨12時至4時之間

少女的母親外出參加朋友的生日舞會,少女和被告單獨在主人房裡。

她在睡夢中突然感覺不舒服和疼痛,醒來後發現被告用手指性 侵她。 她十分害怕,轉過身趴在床上避開被告,但被告卻得寸進尺,企圖霸王硬上弓。少女不斷踢腿轉身,張口咬了他的手臂,被告非 禮她的胸部。就在此時,少女的母親回家,被告趕緊溜回自己的床上。

少女怕影響母親和被告的感情,不敢告訴她。母親發現她還醒著,她淡淡說剛醒來。

第二次:3月13日晚上11時

當晚,少女的母親又外出參加生日舞會。

單獨在房裡時,被告再次壓住少女,非 禮她的私 處和胸部。少女害怕吵到姐姐不敢出聲,一直低喊著「走開,走開」。

在最後關鍵時刻,她看到姐姐因為要到主人房上廁所而出現在主人房門口,被告發現門口有人後立刻滾回自己的大床。 少女走出家門,躲在樓梯口一直哭。不久後,表姐、母親和警察都趕來了,少女這時才說出實情。

被告否認指控,還說少女在瘙他的癢,兩人只是在床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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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5/node184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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