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衷愛五月天,卻為我唱了整個林俊傑

龍的傳人| 2017-08-29| 檢舉

他衷愛五月天,卻為我唱了整個林俊傑

01

如果說這世上所有的別離都是為了後面的久別重逢,那我寧願你就活在我的記憶里,從未被重新開封。

曉雲的婚禮,我被當成重量級嘉賓邀請出席,畢竟在高中那一群姐妹中,能堅持到現在還聯繫的,只剩下我和曉雲了。

可是曉雲沒有告訴我,刑越也會來。不知道是她因為婚禮太忙了,忘了告訴我,還是因為她忘記了那段青春的記憶,還是她覺得過去那麼多年了,關於青春的蛛絲馬跡早就應該被遺忘得一乾二淨。

我還來不及準備接受,還沒來得及躲藏,刑越就已經闖進我的眼底。七年不見,他的容顏是改變了些,臉上多了一層歲月殘留的痕跡。可是他還是一樣的光彩耀人,站在人群里一眼就能看見。他穿了一件白襯衫,一條掉色的牛仔褲,抱著他的吉他,坐在酒席的舞台中央。

他興許還沒有看見我,我現在走開或許還來得及。我拿了包,準備悄悄離開酒席。當我起身那一刻,舞台上傳來了他的聲音,那聲音猶如隔著千山萬水也能準確無疑又深刻無疑地跌進我的耳里。

「很高興今天能來參加曉雲的婚禮,七年不見,大家都還好嗎?今天被應邀來做婚禮的駐唱,真是一件開心的事,也勾起了許多回憶。高中時代到現在還能聯繫,都是珍貴不已。下面為大家帶來一首,高中時代最具懷念的一首歌——《當你》。」

我的身子顫抖了一下,想要走開卻再也挪不開腳步。這首歌貫穿了我的整個青春,也承載了我的整個初戀。我看著舞台上,抱著吉他唱歌的人,他已不再是少年,卻依然還是我忘掉的那個人。

凱魯亞克說: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而我不需要永遠年輕,只要見到刑越我就會永遠熱淚盈眶。

我都來不及回憶青春,刑越就已經出現在我的面前。

「好久不見。」刑越抱著吉他,站在我的面前。

「嗯。好久不見。」時隔七年,我在刑越面前依舊是一副緊張兮兮的樣子,手都不知道該往哪裡放。

「這些年過得好嗎?」

「嗯。挺好的。」在無數個深夜裡想念又怨恨的人,現在站在了我面前,我竟問候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我把手機放在桌面,轉頭看向遠處忙著敬酒的曉雲。和程飛談了七年,她終於要為人妻了。

「你結婚了嗎?」刑越問我。

「還沒。」我喝了一口酒,想要讓自己從混亂緊張的情緒中冷靜下來。對於結婚這個問題,我實在有好多話想要說,想要告訴他,我一直都在等他;想要告訴他,這麼多年了,我還沒能釋懷;想要問他,那你結婚了嗎?

老天最愛作弄人,總給你一點希望,又會將希望湮涅。還沒等我問出那句話,不遠處一個扎著兩個小辮子的小女孩,朝我們這邊跑來,嘴裡喊著「爸爸」,刑越蹲下,一把將她抱在懷裡。

我愣在原地,看著刑越寵溺地看著小女孩,他眼裡滿是疼愛。我心裡某個器官好像被人狠狠地撞擊了一點,我疼得無力反抗。我從未見過刑越這樣的眼神,那是一個當爸爸的人眼裡才會綻放出來的光彩。

「這是我的女兒,布丁,快叫阿姨。」刑越說得很自然,好像我們之間從未有過刻骨的回憶。

「阿姨好。」小布丁的嘴裡發出稚嫩的聲音,將我的思緒里拉回現實。

「hei~,小布丁好。」我努力讓自己保持著平靜而溫和的笑,在孩子面前我盡力克制住自己。

刑越結婚了,刑越成為爸爸了,而新娘不是我,孩子的媽媽也不是我。

02

要在清醒的時候回憶過去,是最痛的,不如喝醉了,再回憶。

酒席上,高中的幾個同學圍成一桌,拿起酒杯,敬曉雲和程飛。我給自己倒滿了酒,灌了自己幾杯。

曉雲見我收不住自己的嘴,酒一杯一杯地下肚,她趕緊將我拉離酒席。留下那一桌準備「看戲」的人。是啊,他們一定都想知道後面會發生什麼事吧。他們一定想要知道我到底會不會發酒瘋,然後對著刑越一頓臭罵吧。他們一定看見了我這副借酒消愁的鬼樣子了吧。還有刑越,一定沒有想到吧,七年不見我還是一樣地不會控制自己。

「當你的眼睛眯著笑,當你喝可樂當你吵,我想對你好,你從來不知道,想你,想你,都能成為嗜好........」我在風中大聲地唱,哽咽的聲音從喉嚨里發出來,像是一陣怪叫,連鳥兒聽了都被驚走。

「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為什麼我的心,明明是想靠近,卻孤單到黎明,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為什麼我的心,那愛情的綺麗,總是在孤單里,再把我的最好的愛給你.....」我一會兒唱林大爺的歌,一會兒唱五月天的歌。從我的喉嚨里發出嘶吼,把喉嚨吼破都不足以宣洩我的情緒。

「林大爺(林俊傑)!他結婚了!他說過的,會在我們的婚禮上唱你的歌,會把你的歌都唱給我聽。可是他的新娘不是我啊....。」我用所有的力氣對著空氣喊了林大爺的名字,在被傷得沒有縛雞之力還手的時候,我唯一能想到的支撐就是林大爺。

「姚安,你能不能出息一點兒!刑越早就不是當年的刑越了,這麼多年了,你為什麼還是不能放下?」曉雲穿著婚紗,美麗得像個天使,她的話卻句句如針,刺破我的肌膚,再刺痛我的心臟。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他回來了!?你為什麼不告訴我.....他回來了!?你為什麼不告訴我.....他結婚了?」我扯著嗓子吼向曉雲,淚像斷了線的珍珠,大顆大顆地向地面滾去。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程飛聯繫到了刑越並邀請他來當婚禮的駐唱,他原本是想要給我一個驚喜,讓高中的幾個好朋友相聚。」曉雲撫摸著我的後背,一陣風從後背吹來,明明是熾烈的夏日,我卻感覺到了一股寒冷。

我擦乾眼淚,抬頭看向漆黑的夜空。

「曉雲,我想一個人靜一會兒。你不用管我,先回去招呼賓客。」我顫顫巍巍地站起來,朝暮色里走去,我想找個安靜又黑暗的地方一個人呆一會兒。

我想躲在黑暗的地方,讓黑暗將回憶困住,不讓它像瘋了一般跑出來驚嚇路人。

03

最是傷心的時候最不能聽情歌,可我的手機沒有情歌,只有回憶。

我翻開手機,手機螢幕就是林大爺和五月天阿信的合影,這張照片是阿信為林大爺寫《黑暗騎士》的時候拍的。因為刑越,我愛上了五月天,直到今日,我愛五月天就像愛刑越那麼深刻。

照片里好像散出霧來,將我慢慢地拉進了一個記憶的閘子。

高二那年,刑越坐在我的後面,他整天都帶著個耳機,上課不聽課,下課就帶著耳機趴在桌子上寫寫畫畫。作為好學生的我,對於他這種「不務正業」的學習態度,自然是吹嗤以鼻。

他喜歡玩吉他,每天下課以後,同學都走完了,他還一個人在教室里擺弄他的吉他。而我之所以會跟他產生交集,是因為有一次我落了書本在教室,後來我折返回教室拿書本,剛好聽到他在彈林大爺的《被風吹過的夏天》。

我站在門口聽得入神,看著他的手指在吉他上遊走,音符像是被他創造的精靈。我竟不自覺地跟著他的吉他聲哼唱了起來:

「還記得昨天,那個夏天,被風吹過的一瞬間,似乎吹翻一切,只剩寂寞肯沉澱

如今風依舊在吹,秋天的雨跟隨,心中的熱卻不退,仿佛繼續閉著雙眼,熟悉的臉又會浮現在眼前...」

音樂忽然停了,我還沉醉著。等我反應過來,刑越正看著我。我的臉瞬間就紅透了,站在那裡尷尬地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會唱?」刑越沒有看我,而是繼續擺弄他的吉他。

「當然會!林大爺的歌就沒有我不會唱的!」我牛逼哄哄地說。

「看來是林俊傑是小迷妹啊。」刑越看著我,笑了一下。

那笑讓我非常不爽!然後我很大聲地說::「我是林大爺的小迷妹沒有錯,但是我可不是追星一族,林大爺對於我來說一種精神寄託,是信仰!」

刑越聽到我的話,抬頭看著我。他就那樣看著我。我以為他覺得我有點痴狂了,沒想到過了幾秒鐘後,他緩緩地開口了:「嗯。你說得沒錯。是信仰,是追求的精神寄託!」

我沒有想到刑越會認可我的話,在以前我說我的偶像是林俊傑的時候,大多數人都在笑我追星。沒有人真正了解和體會我的那種心情,有一個人他離你很遠,但是他卻成為了你生命中的一道光。他用他的方式告訴,要去追尋和擁抱這個世界,要對生活充滿希望,要對未來抱有虔誠的態度。

林大爺於我,就是這樣的存在。他的歌聲,他的笑容,他的才華都成為了我努力的動力,他是我努力的信仰,是我前進的力量。

「你也信仰林大爺嗎?」我瞄了一眼刑越。

「不是。我信仰五月天。」

04

刑越信仰五月天,就像我信仰林大爺。因為音樂,也因為信仰,我們找到了一個共同的靈魂。

上自習和晚修的時候,刑越會偷偷將一隻耳塞塞進我的耳朵里,然後再將我的長髮放下,將耳機的線遮住。從耳機里傳出來的都是阿信的聲音:我有我驕傲的倔強,握著雙手不放;你不是真正的快樂,你的笑像是你穿的保護色;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為什麼我的心,明明是想靠近,卻孤單到黎明.......

我們總是聽同一首歌,一人一隻耳機。

可是我喜歡林大爺,我只會唱林大爺的歌。有一天,刑越的MP3里突然多了好多林大爺的歌。他將耳機塞進我的耳朵里,得意地看著我。

我看了一下MP3裡面的歌,少了好多五月天的。我問他為什麼把五月天的歌刪除了,他說那些歌他都記在心裡,隨時都能唱出來。其實我知道,是因為MP3的內存不夠,為了下載林大爺的歌,他才把五月天的歌刪除了一部分。

我看著刑越,忽而覺得這個少年真美好。

「你以後想做什麼?」刑越問我。他坐在教室的桌子上,手裡拿著他的吉他。陽光從玻璃窗里照射進來,落在了刑越好看的側臉上。

「嗯?我當然是想要考個好大學,好好念書啊。」我低著頭看書本,正在做地理課留下的作業。

「念書真的有那麼好玩嗎?」刑越問我。

「哈哈哈,像你這種學渣是體會不到學習的快樂的。」我其實並沒有嘲笑刑越的意思,只是順口說了一下。

刑越不說話,轉過頭看窗外,一群鳥從天空飛過。我後來才知道刑越為什麼會看著天空的飛鳥不說話,他心底的自由像是那群飛鳥一樣,只想去遠方。

「姚安,我們去看一場演唱會吧!」刑越忽然認真地看著我說。

「開玩笑啊?我們哪裡有錢買門票啦?就算有錢,是去看無五月天的,還是去看林大爺的?」我笑著說。

「我們看你家林大爺的。」

刑越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一台手機,裡面是下載好的視頻,竟全是林大爺的演唱會。我們兩人坐在學校的廣場,晚風習習,月光溫柔,兩人捧著一台手機,一邊看一邊笑一邊唱一邊尖叫。

也許是那晚真的太美好,以至於到後來我怎麼也忘不掉那晚的微風和月光,還有刑越羞澀而溫柔的吻。

我們在石凳上坐著,我靠著他的肩。我想時光就在這裡停止吧,此刻什麼都是剛剛好,剛剛好的風,剛剛好的月,剛剛好的歌,剛剛好的吻。

「你會唱林大爺的歌嗎?你會把他的歌都唱給我聽嗎?」

「會。我會唱。」說著,刑越清清嗓子,唱了一首《當你》::

「當你的眼睛眯著笑,當你喝可樂當你吵,我想對你好,你從來不知道,想你,想你,都能成為嗜好........」

時光靜止,我願聽著歌走到天荒地老。

05

畢業,就像一場盛大的告別。青春的尾巴,總會像蝌蚪的尾巴一樣消失不見。

刑越註定是要自由,要漂泊,而不是要我的。高考畢業後,刑越約了我和曉雲,還有程飛。說要為我們的青春開一場演唱會。

在學校的廣場,在我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他第一次吻我的地方。刑越站在石凳上,抱著吉他,昏暗的燈光將他襯托得異常的高大,就像一個巨人一樣。

他對著我喊:「姚安,今晚我就把整個林俊傑唱給你聽!」

曉雲和程飛在一旁起鬨,我看著他,用力地點點頭。

「誰還記得是誰先說永遠地愛我,以前一句話,是我們以後的傷口....」

「藍色的思念,突然演變了陽光的夏天,空氣中的溫暖不會很遙遠.....」

「我們背對背擁抱,濫用寂寞在咆哮.....」

「她靜悄悄地來過,她慢慢帶走沉默......」

「不懂愛恨情仇煎熬的我們,都以為相愛只是風雨的善變.....」

「期待,期待你發現我的愛,無所不在,我自然而然地關懷.....」

「...........」

我站在風中,看著唱歌的少年,心裡的歡喜和甜蜜將我包圍。我感動得哭,我哭得不成樣子。我想這一生,再遇不到第二個刑越了。

然而,所有的離別都是蓄謀已久。刑越抱著我,把臉埋在我們的肩窩。我們沉默地抱了很久,刑越才在我的耳邊說:「我們分開吧,我想要的是自由,你想要的是大學。」

我的身體像被人推進深淵一樣,我一直往下墜,抓不到任何的藤蔓拉扯依靠,最後跌落在深淵裡,再也站不起來。我顫抖著身體,死死地拽著邢越,我想將他嵌入我自己身體,這樣他就不會離我而去。

我的眼淚打濕了他的衣領,卻沒能留住他的腳步。他想要的自由,他想要的夢想,都是我給不了的。而我想要的未來,想要的穩定,也是他給不了的。

刑越走了,我多想告訴他。我也準備了禮物,我也學會了五月天的歌。

我也想把五月天唱給你聽。

06

你把整個林俊傑唱給我聽。

我愛上五月天的時候,你卻已經走了。

愛過的終究是遺憾,青春里那張揚的那幾年,再也回不去。

刑越離開後,便再也沒有音訊。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遇見什麼樣的人,經歷了什麼樣的事。他消失如同透明的空氣,感覺不曾來過,卻重要得令人無法忘記。

我把他送給我的那些林大爺的專輯統統收了起來,放在床底下的箱子裡,再也不敢打開。我為他準備的五月天的海報和報紙,統統藏了起來。我想,如果哪天他回來了,我還可以送給他。

我等了七年,那些被珍藏的林俊傑和五月天也陪我等了七年。

可是他一直都沒有回來,一直杳無音訊。

後來我考上了中意的大學,進入了中意的公司,卻再也沒有遇見像中意刑越那樣中意的人。

回憶走到這裡,也慢慢地學會低頭向現實妥協。我將臉上的淚水擦乾,走進洗手間,洗了臉,重新梳了頭髮,化了妝。

酒席還是很熱鬧,氣氛還是很喜慶。

我端起酒杯,向曉雲和程飛走去,敬了一杯酒。

我走向刑越,向他敬了一杯酒。

「你沒事吧?」刑越一臉擔憂的問我。

「沒事啊。剛才只是有點不舒服,吃了點藥就好了。」我禮貌的笑。

「沒事就好。」

我很清楚,有些人等不到的,就要放手。

我回到了座位上,跟以前的同學談笑風生。

「阿姨,你真好看。」小布丁突然撲到我的身上,對著我說。她的眉眼很像刑越,想必她的媽媽也是個美人。

「小布丁,真乖。」我伸手將她抱起來,讓她坐在我的腿上。

她將手裡的芭比娃娃給了我,說是送給我當禮物。我摸了摸她的頭,點頭說好。

小孩子真是可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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