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當年歲就出道了,當年她主演的海豚灣戀人火遍大江南北,還出演了《公主小妹》《愛殺17》等電視劇,收視率都很不錯。
而且她還出了多張唱片,很多經典曲目傳唱在大街小巷,什麼《隱形的翅膀》、《歐若拉》等等,那時候的她被大家稱為小天后,電視、唱片的獎項也拿到手軟,並且也有一直賺錢養家,把自己的錢全部交給媽媽保管,母女兩關係那時也算不錯。
那時她和范瑋琪在同一家唱片公司,兩人成為好閨蜜,可是可能是後來為了爭奪公司一姐,范范的助理指桑罵槐張韶涵,然後張韶涵的粉絲憤怒回擊,這兩人的關係漸行漸遠,這並不是導致她事業一落千丈的主要原因。
起因是媽媽居然和一名歌手開展了一段婚外情,還和父親鬧離婚了。她也勸阻過母親,後來關係由此鬧僵了。
最沒想到的是後來她的媽媽居然在張韶涵去加拿大治療心臟的時候,把自己的錢捲走了大半,然後搬家,後來她媽媽居然說是張韶涵將自己趕出家門的,還向張韶涵要贍養費150萬台幣,張韶涵沒有給,她媽媽居然聯合著父親一起起訴女兒「棄養」,而且還各種抹黑張韶涵說她吸毒、酗酒,這導致張韶涵的事業形象幾乎跌倒了谷底。
雖然她後來去醫院尿檢證明自己沒有吸毒,但是她不光代言沒有了,公司還和她解約了,當時她曾經一個月躲在家裡不敢出來,外面全是狗仔,媽媽還帶著舅舅當眾毆打弟弟的好友。
真的是被奇葩的父母坑慘了,所以張韶涵姐弟幾個徹底跟父母決裂,後來她沉寂了一陣子,終於走出了心傷,如今她的姐姐擔任她的經紀人,選擇了復出,如今35歲的她仍然像18歲的少女,她曾說談起過往就痛到眼淚都掉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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